项目名称:****停车场建****停车场) 规划设计方案(调整)
建设单位:****
用地位置:该项目位于**县旧城片区,东临一小,南临水巷子。
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市城乡规划条例》、****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十九次专家审查及项目联审会会议纪要。
公示类别:调整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10日。
公示方式:现场公示、****政府网站公示。
公示内容:区位图、总平图、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备 注:该建设项目的申请人、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若对以上内容有异议,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10日期间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局。项目申请人、相关利害关系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请于2023年3月2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申请******局,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联系电话:0857-****196。
******局
2023年3月2日
调整原因:1.北面9834.04m2用地高差大、征拆困难,投资成本高且利用率低,拟作为教育用地调出本项目用地红线;2.西面913.23m2用地占用林地,需调整出本项目用地红线,取消该位置出入口;3.东面原预留发展用地5020.1m2因顺利征拆,纳入本项目规划内容;4.南面新增出入口,新增用地240.23m2;5.用地红线内有三栋民房不能征拆。
调整内容:1.调整用地红线,共减少用地面积11111.6平方米;2.将西面出入口调整至南面;3.将东面原预留发展用地5020.1m2纳入本项目规划内容;4.用地红线内不能征拆的三栋民房作为现状保留。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用地面积:16393.17㎡;
2.总建筑面积:4387.3㎡(其中值班室9㎡,公厕34.9㎡,改造业务用房4343.4㎡<原有建筑保留改造>);
3.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278个(其中普通小型停车位201个,充电桩停车位71个,无障碍停车位6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3个(充电桩停车位30个)。
4.绿地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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