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数量型号及参数要求:详见总量计划表。
2、质量标准要求:所提供的热水器及电暖器必须满足以下国家及地方标准:
IEC63159-1:2021《家用即热式电热水器-性能测量方法-第1部分:一般方面》;
IEC63159-2-1:2021《家用即热式电热水器-性能测量方法-第2-1部分:多功能即热式电热水器》;
IEC63159-2-2:2021《家用即热式电热水器-性能测量方法-第2-2部分:即热式电热水器的单点使用效率》;
NY/T 759-2003 《承压式家用太阳热水器技术条件》;
GB/T 4271-2007 《太阳能集热器热性能实验方法》;
GB/T 6424-2008 《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
GB/T 12915-1991 《家用太阳能热水器热性能实验方法》;
GB/T 39288-2020 《蓄热型电加热装置》。
每批货物必须携带产品合格证书。
3、品牌要求:详见发布清单(不按品牌要求报价者价格无效)。
4、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
5、施工地点:潍****收费站、****收费站、****收费站。
6、供应商报价必须按要求报价:是设备的最终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设备的配件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后期维修费及税金等。如其中有批次不合格,采购方有权不予办理结算,并责令不合格产品退场,且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7、付款方式为:无预付款,****银行转账。设备进场安装完成后采购人组织验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以双方有效签字验收的实际数量为对账依据,每月20号为对账期。对账后由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180天内分批次付清实际供货的设备款(供****机关部门认可的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漏税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一经发现提供虚假发票,采购方有权不予支付材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