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根据《**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省人民政府令18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市**区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及租赁补贴申请受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受理对象: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对象:
1.(略)
2.新就业无房职工;
3.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
4.“青年安居计划”高校(含海外留学)应届毕业生;
5.在**区(略)
6.在**(略)
7. 在**区稳(略)
(二)租赁补贴申请受理对象:(略)
二、申请受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下年度有关申请受理通告发布之日止。
三、申请受理地点:
(一)符合条件的**区户籍(略)地居(村)委申请;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异地务工人员、青年教师、青年医生、环卫工人、公交车司机以及家政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
(三)“青年安居计划”高校(含海外留学)应届毕业(略)。
四、申请条件
(一)**区户籍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区户籍且年满18周岁,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为31653元/年以下(即2637.75元/月以下,含本数);
2.申请人(略),或家庭(略)
3.在**区三年内未转让过(含因离婚分割)自有产权房(指住宅、商铺);
4.没有享受过危旧房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没有享受过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单位集资建房、侨房政策等住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及共同(略)(二轮、三轮摩托车及残疾人用车除外);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没有工商登记或开办的企业注册资本不超过5万元(含本数);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国家认可的(略),且毕业未满5年;
2.与**区行政、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或提供工作证明,并在本地购买社会保险;
3.父母、配偶、子女及本人在**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引进到**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
2.父母、配偶(略),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四)“青年安居计划”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毕业(略),属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海外留学)应届毕业生;
2.与**区行政、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或提(略)
3.父母、配偶、子女及本人在**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五)异地务工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区居住证(**市户籍不用提交),在**辖区内稳定就业年限达到1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新签订了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2.在本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包括(略),且申请时处缴费状态);
3.父母、配偶、子女及本人在**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略)
4.父母、配偶、子女及本人没有机动车(二轮、三轮摩托及残疾人用车除外);
5.父母、(略)(含因(略))自有产权房;
6.父母、配偶、子女及本人名下没有工商登记或开办的企业注册资本不超过5万元(含本数)。
(六)环卫工人、公交车司机以及家政从业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区居住证(**市户籍不用提交),在**区就业的环卫工人、公交车司机以及家政从业人员用工单位稳定就业年限达到1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2.申请人在本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包括职工五险种,且申请时处缴费状态);
3.父母、配偶、子女及本人在**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4.父母、配偶、子女及本人没有机动车(二轮、三轮摩托及残疾人用车除外);
5.父母、配偶、子女及本人在**区五年内未转让过(含因离婚分割)自有产权房;
6.父母、配偶、子女及本人名下没有工商登记或开办的企业注册资本不超过5万元(含本数)。
(七) 青年老师、青年医生从业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区居住证(**(略)),在**区就业的35周岁以下青年老师、35周岁以下青年医生从业人员用工单位稳定就业年限达到1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2.申请人在本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以上(包括职工五险种,且申请时处缴费状态);
3.父母、配偶、子女及本人在**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4.父母、配偶、子女及本人在**区五年内未转让过(含因离婚分割)自有(略)
5.父母、配偶、子女及本人名下没有工(略)
五、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略)》,确保材料真实性(提供复印件,原件核查),瞒报.虚报材料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区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提供材料:
1.(略);
2.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
3.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4.其他证明材料。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应提交材料:
1.(略);
2.身份证、户口簿(略)
3.学历证明;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用人单位为企(略));
5.社保费缴交证明;
6.其他证明材料。
(三)新引进高层次人(略):
1.(略);
2.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
3.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明文件或材料;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用人单位为企业的需另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5.其他证明材料。
(四) “青年安居计(略)(含海外留学)需要提交的资料:
1.(略);
2.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
3.学历证明;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五)异地务工人员应当提交的材料:
1.(略);
2.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
3.**区居住证(**市户籍不用提交);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
5.社保缴交证明;
6.其他证明材料。
(六)环卫工人、公交车司机以及家政从业人员应提交材料:
1.(略);
2.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
3.**区居住证(**市户籍不用提交);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
5.社保费缴交证明;
6.其他证明材料。
(七)青年教师、青年医生从业人员应提交材料:
1.(略);
2.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
3.**区居住证(**市户籍不用提交);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社保费缴交证明;
6.其他证明材料。
六、(略)
(一)申请受理:申请人(略)。
(二)资格审核并公示:由镇、社区(村委、居委)通过入户调查进行初审,再由区住房保障部门****(车管所)、民政、社保、市场监管、税务、区团委、人才主管部门等部门,通过资料核查等形式,对申请人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示。
(三)轮候与配租: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对象按轮候时间、次序,以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的方式落实住房保障。
(四)对符合条件的抚恤优待对象和伤病残退休军人、 消防救援人员、城镇残疾人家庭、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 、省部级以上劳模家庭、进城农村贫困人口等 ,按规定优先予以保障。
七、咨询电话:(略),网址:**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栏)
特此通告。
附件:(略)
**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