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广场公告第003号
**省黔南布依****人民法院于2022 年11月15日作出(2022)黔27破申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朱秋琳对被申请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11月24日作出(2022)黔27破15号决定书,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公司****公司”为****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本案破产程序,****公司的资产、负债及资金往来情况,经与**省黔南布依****人民法院确认同意,管理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于2019年11月印发的《**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116条及相关规定,向符合担任****破产清算案专项审计工作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发送本次选任公告,请符合比选要求且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机构查阅本公告后,按相关规定提交比选材料: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工商信息
名 称 | **** | ||
曾用名 | **大****公司 **华****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2723MA6DJH2F5Y | ||
住 所 | **省****县**镇**南路 | ||
法定代表人 | 覃晓波 |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人民币 | ||
类 型 | ****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04年5月19日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销售,五金、建材、装饰材料批零兼营,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摊位和门面出租。农副产品、肉食、家禽水产、蔬菜水果、土特产批发零售 | ||
登记机关 | ****管理局 | ||
登记状态 |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方式 | 出资比例(%) |
******公司 | 1740 | 货币 | 87.00% |
吴庆文 | 260 | 货币 | 13.00% |
合 计 | 2000 | 货币 | 100.00% |
(二)企业经营情况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于2022年12月19****公司的注册地**省**县**镇接房南路进行实地走访,****公司法定代表人覃晓波的委托代理人肖德琪处得知,盛世公司在2015年前后已停止相关经营活动,且管理人在其注册地址未发现有人办公。
盛世公司正常经营阶段主要承接了**省**县**镇大十字与小十字之间的老**的旧区拆迁、居民安置、****广场的建设项目。
一期建设项目,包括**园、樱花园、桃花园、桂花园,已完成建设且大多数业主已办理完毕房产产权证,只有****公司未开具不动产发票而未能办证。
二期建设项目,包括农贸市场组团、中心广场**、南区、**,已完成建设,全部业主均未办理房屋产权证。
三期建设项目,******局****公司未开发为由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而无法继续开发,盛世公司已提起行政诉讼,并开庭审理过一次,现等待判决结果。
二、评审方式
(一)比选机构范围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事务所****公司或合伙企业);
2.根据《****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8〕15号)等相关规定,本次选定的审计机构需具有司法审计资质;
3.****公司无利害关系,以下情况视为有利害关系:
(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在2022年11月15日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3)现在是或者在2022年11月15日前三年内曾经是债权人、债务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现在担任或者在2022年11月15日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
(5)现在担任或者在2022年11月15日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7)其他可能影响本案公平、公正开展清算审计工作的情形。
4.未受****、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罚。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审计机构均可参与比选本案机构的比选。
(二)比选流程
有意向的中介机构按照本邀请函要求准备材料,并于2023年3月15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自行密封后交由****破产管理人(不接受到付邮寄申报),由管理人择日进行现场比选评分程序后将比选的结果报**省黔南布依****人民法院批准后确定。
三、工作内容
1.审计目的:****公司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账面情况进行核实;
2.审计期间:自企业成立之日(2004年5月19日)起,至破产清算受理日2022年11月15日止。
3.审计工作内容:
(1****公司经营期的资产变动状况、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及对应的各科目余额明细表;
(2****公司的各项资产状况及各项负债状况,结合管理人的债权审查成果,编制资产清册和债权清册;
(3)对所有者(股东)权益状况进行核查,核查各股东的出资及借款情况并作出说明;
(4****公司经营期的税务缴交情况,核算经营期的各税种欠税情况并作出说明。****机关的稽查要求,****公司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计税基础和缴交情况作出说明,并****机关进行必要的沟通;
(5****公司财务账册是否完整规范作出说明;
(6****公司是否存在资产流失或者账外资产等情况进行核实并作出说明;
(7)管理人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核查说明的购房款、工程款、借款、往来款项等;
(8****公司未结算项目进行结算;
(9)法院认为有必要进行专项核查、审计的其他情况;
(10****协会有关破产企业审计的其他要求;
(11)综合上述各类报表及情况说明,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4.审计工作重点:
(1****公司购房款收取的实际情况;
(2****公司与其企业高管、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往来账目;
(3****公司****公司的往来账目;
(4)配合管理人的债权审核工作,根据管理人提供的《债权审查意见书》编制《账面应付款与债权单位申报数核对表》,独立、依法对申报的债权提出审核意见。
(5****公司的职工欠薪情况;
(6)对各项支出着重审计其真实性、合法性,尤其应注意有无作弊、虚列支出,甚至贪污私分的问题。
5.其他说明事项
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重点问题,经评判需开展延伸审计的,可另行签订委托合同。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比选的审计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管理人比选评定:
1.参加****破产清算审计工作的申请书(原件);
2.有效的审计机构注册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负责人身份证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负责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 ****人民法院****法院的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
7.竞聘机构的简介和工作业绩(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机构专职执业人数、机构参与房地产行业破产清算案件工作经验)并提交相关经验和资质的证明材料(包括正式的审计报告、选聘通知书、合同、指定清算组决定书等);
8.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破产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破产重整或清算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安排和报价等)。
9.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①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②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③****法院做好审计工作;④出具的报告符合行业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如材料存在虚假则自愿接受包括解聘、降低工作报酬等后果)。
以上竞聘材料提交一式贰份,并加盖机构公章、骑缝章。
五、比选规则
本次比选采取综****公司的审计机构,评分内容包括执业业绩和报价,其中:
(一)执业业绩满分为10分,每承办过一件房地产行业破产清算审计业务加1分,最多计分10件,超出的业绩部分不再计分(计分依据以已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含初稿),以委托合同和报告的复印件作为依据。未提交的前述资料的,不计分)。
(二)报价部分不设最高分,以所有参与比选的机构报价进行汇总,取平均报价为计分基础,基础分为30分,报价每增加人民币1万元,基础分减少1分,报价每减少1万元,基础分增加1分。
管理人汇总各家机构的得分后,取分值最高者为中标人。若存在两家及以上机构的总分相同,则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六、报名方式
材料递送方式
由参与比选的机构自行准备上述材料后,一律以书面的形式装订封存后(标识“****破产清算案审计投标”字样)交到下列地址:
通讯地址:**省****州国际水岸北区9栋2单元1702(********办公室),不接受邮寄申报;
联系人:宫律师;
联系电话:173****1865。
七、特别说明
1.管理人不接受邮寄申报;
2.投标标书接受最终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5日下午17:00;
3.管理人不预付任何费用,本次审计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等)均包含在审计报价之内。
4.****公司名下无货币资金,无法预支相关审计费用,本次审计费用参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按破产费用在破产财产分配时予以清偿。投标机构自愿承担无法收取服务报酬的风险;
5.投标事项的咨询,亦可请联系前述联系人。
****破产管理人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