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号辊压机系统增加动态选粉机项目设计 | 技术服务 | 无 | 1 | 批 | 验收合格后付款 | CFF1 | **** | 无 | 无 | 260000 | 6% (增值专票) |
一、招标项目编号:以阳光采购平台公告项目编号为准
二、项目名称:四号辊压机系统增加动态选粉机项目设计
数 量:1项
三、招标范围及要求:
1.独立法人;
2.具备:(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建材行业(水泥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2)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有在近三年中独立承担过3项及以上同类工程设计的经历,且具有良好的业绩;业绩证明要提供设计合同;三年内有同类劣质业绩的,视为不合格。
4.建筑工程设计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一级注册结构师;近三年(2019年12月至今)有至少一项同类项目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5.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财务负债表;
6.信誉要求:****公司黑名单的单位
主要内容:改造循环提升机入V型选粉机溜子均料装置,根据辊压机、V型选粉机处理能力,选用一台动态选粉机,在V型选粉机与旋风筒之间增设一台动态选粉机,目前辊压机循环风机不能满足技改需求,更换循环风机。拆除原N-1500型O-Sepa选粉机和排风机,把现有选粉机和磨机共用除尘器改造为两台收尘器,一台用作辊压机系统通风,另一台用作磨内通风,两台风机继续共同使用原有的一个排放口。包括工艺、土建、电气专业设计(不含自动化编程及现场调试);设计阶段:施工图。不得私自变更,未经发包人允许,承包人不得私自分包,严禁转包。
合同签订后内,设计人提交全部施工蓝图四套, 并提供蓝图工程量清单后,设计人开具固定总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给发包人,发包人收到发票后向设计人支付固定总价100%的费用作为设计费;
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后,设计人提交全部最终蓝图八套及PDF电子版图纸和电子版相关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开户名称: ****
开户行名称:农行**县支行
开户账号: 263********000729
开户行行号:103****31016
地址:**省**市**县天度镇闫**北
电话:0917-****7713
六、下列情况下,投标人之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或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纪律中任何一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