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行政主轴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3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行政主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建设规模:”现澄清为“建设规模:道路起点接拥军路,终点与**行政主轴规划段相接,路线全长357.552米,实施长度352.470米,道路红线宽度60米,路幅为四幅路,双向八车道,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
二、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有限数量制 | 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 )~( 7 )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 2、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100分,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9-15)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下一阶段评审,如前第7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5名(含5名),则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备注:参照建市〔2005〕208号文,原则上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合格投标人家数应当不少于9个】 |
、
2.2.1 | 分值构成 | 分值权重构成 (100%) | (1)技术标分值权重:20.0% (2)商务标分值权重:80.0% 商务标分值权重 = 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报价分分值权重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占比×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 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占比×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
、
2.2.2 (1) |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20.0%) |
2.2.2 (3) | 报价分评分标准(报价分分值权重 = 60% )【备注:右侧评分标准不得修改,但招标人可以选择评分方法】 |
”现澄清为“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 有限数量制 | 1、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且按规定提交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项资格审查部分(1 )~( 9 )项内容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评分。 2、资格后审总分满分为100分,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9)家投标单位作为合格投标人进入本工程的下一阶段评审,如前第9名有得分相同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9名(含9名),则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备注:参照建市〔2005〕208号文,原则上工程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合格投标人家数应当不少于9个】 |
2.2.1 | 分值构成 | 分值权重构成 (100%) | (1)技术标分值权重:25.0% (2)商务标分值权重:75.0% 商务标分值权重 = 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报价分分值权重 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占比×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根据实时公布的 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占比×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20%)。 |
、
2.2.2 (1) | 技术标评分标准(满分分值权重25.0%) |
、
2.2.2 (3) | 报价分评分标准(报价分分值权重 =55% )【备注:右侧评分标准不得修改,但招标人可以选择评分方法】 |
”。
其它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更正日期:2023年03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园区投资大厦内
联系方式:陈 工0775-****0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壮族自治区**市**区****职教中心南面(谭胜慈房屋)
联系方式:郑洁芳0775-****5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洁芳
电 话: 0775-****5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