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南工业园综合开发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1. 招标条件****工业园综合****行政审批局以沛行审备〔2022〕52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工业园综合开发项目EPC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园区。
2.1.2建设规模: 1、标准厂房149700平方米、公共服务配套用房16620平方米),****园区内硬化、绿化,以及园区内管网等设施;2、****园区内道路面积约54000平方米,规划总长度2250米,道路红线宽度均为24米;3、****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约14400平方米,包括办公大楼、大门值班室、停车场等。
2.1.3合同估算价:4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7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4月20日,竣工日期: 2025年4月9日。
2.1.5 其他: 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1、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各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2、物资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安装、保管等)。3、工程施工(包含土建、安装、装饰装修、水电、暖通、夜景亮化、附属配套工程、智能化以及配套等设施、弱电设备、永久性供电线路及设备(供电线路接至配电室,含高可靠性费用)、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结/决算、档案存档及相关费用、维护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壹(含)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2018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设计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者施工总承包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20000平方(含)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如组成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022年9月-2023年2月)。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2018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设计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者施工总承包或者工程总承包单项合同金额100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20000平方(含)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如组成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3资格审查还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施工企业投标的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建筑师除外)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招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13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7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index.html)上发布。
9. 其它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所需费用,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作补偿;
第一次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本次公告的报名,须在重发公告之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方可有效。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工业园 地址:**汉邦路5号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人:陈坤
电话:138****1866 电话:0516-****8809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