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
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略)税务局门面经营权出租 | |||||
招标人: | 国家税务总局(略)税务局 | 投标诚信保证金(元): | (略) | |||
多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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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略) | 交易编号: | GCJY2022-048 | |||
项目所属区域: | (略) | |||||
保证金缴纳所在户: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营业部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中国银行张家界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场地时间安排 | ||||||
标室安排: | 开标室一 2023-03-30 09:00:00 | |||||
招标(略) | ||||||
标书费: | 0元 | |||||
标书费说明: | ||||||
是否(略): | 否 | |||||
记名材料备注: | ||||||
本标实行在线售卖标书,企业通过张(略),购买后如需纸质招标文件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7(略)(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21:00,周六08:30-17:30)。 | ||||||
内容 | ||||||
投标邀请 1.招标条件(略)受国家税务总局(略)税务局的委托,对其国家税务总局(略)税务局门面经营权出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编号:(略) 2.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略)税务局门面经营权出租 2.3资金来源:(略) 2.4招商方式及期限:有偿招租,首年租赁最低限价(略).03元,租赁期限分为运营筹备期和正式运营期; 2.4.1运营筹备期(不收取租金):从租赁合同签(略),考虑到装修、试运营共计3个月; 2.4.2正式运营期:为5年,如租赁期间乙方无违法违规、无有效投诉、无违约情况。租期期满前,乙方可提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续期申请,甲方根据实际(略)。 2.5招标内容:本项目位于(略)行政区域内零阳街道零阳中路062号的房屋建筑物,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2.6经营范围:根据本建筑的整体布局和功能分区,可开展适合配套发展且符合实际情况的行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2具有良好(略),并提供20(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查询无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版权所有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登陆查询http://(略)gov.cn/结果为准),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5.报名方式、(略)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3年03月09日至2023年03月16日 23 时59分止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gov.cn/index.html)“工程建设→招标公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400.0(略),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支付。 6.开标时间6.1投标截止:2023年 03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为:2023年 03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 7.发布(略)7.1本次招标公告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保证金8.1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缴纳保证金金额:¥50000.0(略)(伍万元整)人民币; 8.2缴纳时间:(略) 8.3缴纳方式:投标人可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也可采取提供银行保函方式。采用(略),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略)。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略)税务局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居委会市政协1栋1单元5楼(本项目联系地址) | ||||||
相关(略) | ||||||
其他(略): (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