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通告
一、招标人名称:****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三、招标项目名称:****中心****学校建设工程
四、招标项目编号:****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七、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2月15日
八、开标日期:2023年03月08日
九、中标候选人结果:
中标候选人 名称 | **市第二建筑 ****公司 | **中瑞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 ****集团 有限公司 | **三建工程 有限公司 | ****集团 有限公司 |
质量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苗木成活率100%,确保瓯江杯、争创钱江杯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苗木成活率100%,确保瓯江杯、争创钱江杯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苗木成活率100%,确保瓯江杯、争创钱江杯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苗木成活率100%,确保瓯江杯、争创钱江杯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苗木成活率100%,确保瓯江杯、争创钱江杯要求 |
工期 | 720日历天 | 750日历天 | 750日历天 | 750日历天 | 750日历天 |
企业资质及 证书编号 |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壹级 D****21820 |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壹级 D****21854 |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壹级 D****21888 |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壹级 D****19051 |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特级 D****50807 |
投标报价 (元) | ****07038.00 | ****56789.00 | ****67477.00 | ****43668.00 | ****13265.00 |
项目负责人 | 张华云 | 王谦 | 何端佐 | 赖军辉 | 徐良希 |
项目负责人 资质及 证书编号 | 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 浙133********27261 | 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 浙133********48866 | 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 浙133********38492 | 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 闽135********00674 | 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 浙133********50708 |
十、中标候选人业绩:
(一)项目负责人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项目名称 | 所示项目规模、指标 |
****公司/ 赖军辉 | 力高﹒悦峰项目施总承包工程 | 总建积:58425.78m2, 其中地下室约:10000m2。 |
****公司/ 何端佐 | **市瑞祥新区双岙村01-26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 总建筑面积121865.48m2, 其中地下面积44053.09m2。 |
****/张华云 | **市**街道中埠村返回地B地块工程 | 建筑面积196006.61m2, 其中地下室面积55000m2。 |
******公司/ 王谦 | **市万松东进04-31、04-38地块酒店开发建设项目 | 总建筑面积约150270.38m2, 其中地下室60126,45m2。 |
****集团有限公司/ 徐良希 | ****中心区C-8-6、C-8-7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 | 总建筑面积119969m2, 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3200m2。 |
(二)企业获奖:
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项目名称 | 所示项目规模、指标 |
****公司 | ****中心 | 荣获2020~2021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
****公司 | ****幼儿园建设工程 | 荣获2022年度**市建设工程 瓯江杯(优质工程) |
**** | 无 | 无 |
******公司 | ****街道上沙塘村旧村改造03-4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 | 荣获2021年度**市建设工程 瓯江杯(优质工程) |
****集团有限公司 | ****博物馆 | 荣获2020年度**省建设工程 钱江杯(优质工程) |
十一、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1 | ****公司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地下室、上部、门卫1、门卫2等4个单位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为0,招标人招标人公布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为8.21%;室外排水单位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为6.47%,塑胶跑道、道路等2个单位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为0,招标人招标人公布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为7.56%;绿化、景观部分等2个单位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为0,招标人招标人公布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为5.51%;均低于招标人公布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 | 根据招标文件第13页初步评审一阶段第(4)点 |
十二、评标情况:见附件
十三、公示期: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2023年3月10日始三日(遇节假日则顺延至假后第一个工作日)。
十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拒绝自行纠正或无法自行纠正的,可按《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⑷明确的请求;⑸必要的证明材料。法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投诉人本人签字。
投诉受理部门:****改革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577-****9505
十五、未中标的投标人名单:
****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第二****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集团****公司、****集团第三****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湖****公司、******公司、******公司、**市华厦****公司、瑞****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五建****公司、中****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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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