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谷陇镇上青塘水泥配料用粘土矿采矿权挂牌
出让公告
黔东南自然资矿挂告〔202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产**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国土**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制度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33号)》、《******厅关于深入推进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黔自然资规〔2020〕4号)的有关规定,****政府批准,****委托****以下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 | **县谷陇镇上青塘水泥配料用粘土矿 | ||
矿种 | 水泥配料用粘土矿 | ||
**范围 (2000坐标系)
| 拐点 | X坐标(m) | Y坐标(m) |
1 | ****339.408 | ****5555.147 | |
2 | ****475.092 | ****5729.294 | |
3 | ****696.174 | ****5867.473 | |
4 | ****481.343 | ****6073.084 | |
5 | ****272.692 | ****5836.721 | |
6 | ****247.471 | ****5638.993 | |
储量 | 截止2022年10月20日,**范围内估算的粘土矿总**量(控制+推断)178.38万吨(96.42万立方米),其中:控制**量98.83万吨(53.42万立方米)、推断**量79.55万吨(43.00万立方米)。 | ||
**面积 | 0.1078平方公里 | ||
开采标高 | +874米~+830米 | ||
出让年限 | 8年 | ||
建议矿山设计规模 | 不低于22万吨/年 | ||
挂牌起始价 | 360万元 | ||
竞买保证金 | 200万元 | ||
竞价幅度 | 50万元或者50万元的整数倍 |
竞买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企业法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二)竞买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均验原件留复印件)、竞买申请书(原件);委托竞买的,需提供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竞买人在报名参加竞买******局详细了解该采矿权的相关情况,******局出具的已熟知采矿权情况回执。
(四)竞买人应对以下事项作出书面承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依法办理开采涉及的林地使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监管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手续;自觉履行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及责任,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承担该采矿权勘查及编制相关报告所产生的前期费用(具体以第三方审计资质单位审计报告为准)。
三、网上报名申请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公告及报名时间:2023年3月10日9时00分至2023年4月7日23时59分(20个工作日)。
(二)网上报名前,竞买人在**公共**交易平台(**省﹒黔东南州)(www.****.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注册诚信入库;入库后,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黔东南州)点击“用户注册”进行信息入库注册(操作流程详见**公共**交易平台(**省﹒黔东南州)门户网站“信息入库管理平台→企业(其他组织)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或自然人信息入库办理操作指南”,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619/****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黔东南州)进行报名。
注:只有办理诚信入库,通过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三)申请人可登陆网上交易平台,选择需要申请报名项目,提交竞买申请后获取竞买保证金缴费随机码,并按照出让文件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四、出让文件获取方式
在报名时间内,在黔东南州公共**交易网的“矿权交易”招拍挂公告页面底角免费获取,或者诚信入库审核通过后,在交易系统中的“交易文件下载”中免费下载。
五、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一)保证金缴纳时间:2023年3月10日9时00分至2023年4月7日23时59分(以系统确认时间为准)。
(二)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银行转账。转款时,须从申请人在交易平台诚信库中登记的账户转出,并将保证金随机码准确清楚地填写于转款“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摘要、备注等)中(如:KQ****567)。若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保证金缴纳则不能入账。
****银行及账号
单位名称:黔东南苗族侗****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公司****分行
账 号:050********1234567
行 号:313****05096
工作提示: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尽早登录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四)保证金的处置:竞买结束后,竞得人按照《**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退还保证金,未竞得人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不计利息。
六、网上挂牌(报价)时间
保证金成功缴纳后交易系统全天24小时开通,竞买人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该采矿权的报价时间为:2023年4月8日00时00分至2023年4月24日14时30分(10个工作日)。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按照出价最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
(三)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四)首次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此后的每次报价应高于前一次所有竞买人的最高报价。
(五)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六)挂牌时间截止时(2023年4月24日14时30分),竞买人提前半小时到****交易中心参加采矿权揭牌活动,需提供的材料: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竞买申请书(原件,网上下载打印);竞买资格确认书(原件,网上下载打印);竞买承诺书(原件,网上下载打印);******局出具的已熟知采矿权情况回执。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七)在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仍有竞买人表示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由挂牌人召集相关竞买人,采取适当**竞价时间,口头现场竞价,直至其他竞买人弃权,只剩一个报价最高的竞买人,以该竞买人最高报价成交。但必须是报价期间进行过一次有效报价的竞买人,才能参加现场竞价。
(八)竞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1.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等原因未在网上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2.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3.报价低于网上挂牌起始价的;4.报价不符合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该宗采矿权未设出让底价
九、对交易采矿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在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在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和****交易中心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将被纳入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一)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二)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
(三)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
(四)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
(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十一、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本次挂牌采用无底价挂牌方式出让,高于或等于起始价的报价有效,低于起始价的报价无效。
(三)挂牌结束后,竞得人按照《**省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退还竞买保证金;若竞买不成交的,由****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人,不计利息。
(四)竞得人现场与****和****交易中心签订《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成交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总局****税务局****分局按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局指定的账户交付该采矿权勘查和编制相关报告前期费用。以上事项完成后竞得人与****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局签订《采矿权管理合同》。
(五)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向****提交采矿权登记等相关资料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
(六)采矿权有效期满前30日内,采矿权人可依法申请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
(七)如因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需要或重大政策调整,在提前告知采矿权人的前提下出让人可以提前收回采矿权,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规定办理。
(八)竞得人在规定时****机关提交相关资料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该采矿权,采矿权人(竞得人)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一律不予退还,该采矿权重新挂牌出让。
(九)****交易中心和****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申请人如需到现场踏勘******局(联系人:龙志伟,联系电话:185****2740)。
(十)采矿权出让成交价款为纯出让收益,不包含采矿权勘查及编制相关报告等的前期工作费用。
(十一)竞得人在向****申请办理采矿许可登记时,除需提供《******厅关于深入推进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黔自然资规〔2020〕4号)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按照《**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向****递交基金提取承诺书,并在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1个月内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账户,按规定提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十二)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12个月内采矿权人必须编制《**县谷陇镇上青塘水泥配料用粘土矿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局审查并通过。
(十三)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须依法办理涉及的林地使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监管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办理的手续后,方可按照《矿山开采方案(设计)》等的规定进行开采并在开采过程中自觉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和责任。
(十四)对本次出让的采矿权存在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在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提出。****和****交易中心根据所提异议的具体情况,按照《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十五)出让人和挂牌人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本公告规定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出 让 人:****
联 系 人:龙志美
联系电话:0855-****183
联系地址:**市友庄路12号
挂 牌 人:****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熊克林
联系电话:0855-****615
联系地址:**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
****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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