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3-03-13 】
2023****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2023****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2月17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3月10日
2023****农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工业园
投标报价:人民币捌佰肆拾陆万壹仟伍佰肆拾伍元叁角肆分(¥****545.34元)
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工期:270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李龙雪、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项目经理注册证书:皖234****51366
技术负责人:涂友国
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中级工程师(水利水电)
企业业绩:**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第一标段(金额:2608.672578万元)
项目经理业绩:2021年度**县半塔镇**村、马头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金额:1457.8270元万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建设一批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大圹圩
联 系 人:潘主任
电 话:0550-****01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合****广场C2座32层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4133
公示期: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或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广场C2座32层,联系电话:0551-****413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管理局****管理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68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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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3日
换一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