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救治能力提升项目2.1.2项目地点:(1****政府办****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2****医院,分别为襄都区、信都区、**县、**县、**县、**等共20个县(市、****医院。2.1.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2.1.4招标内容:5****政府办****医院合计258张可转换ICU床位,20个县(市、区****医院合计590张监护床位。通过购置满足重症救治的呼吸机、监护仪等医疗设备,****医院各类ICU床位进****医院的床位升级改****医院监护床位。2.1.5供货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 30 日历天内供货完毕。2.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执行的现行标准。2.1.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 7 个标段,一****医院,****医院设备采购;二****医院,包括****医院、****医院、****医院设备采购;****医院, ****医院、****医院、**县卫健局、****医院设备采购;****医院,****医院、****医院、****卫生院)、****医院、****医院设备采购;****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县卫健局设备采购,****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设备采购,****医院,包括**市信都区卫健局、****医院、****医院、****医院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评标顺序为一标段至七标段顺序进行评标,投标人可对七个标段进行投标,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生产(或供货)能力;3.1.2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投标拟投主要产品须具备与所投产品相适应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主要产品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标段投标的唯一授权书;3.1.3投标人须提供在参加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3.1.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3-15 00:00 至 2023-03-21 23:59 (**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4-06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