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指定监视居住场所改造项目已由****改革局以镇发改投资【2022】1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1 建设地点:镇宁自治县**镇干坝村
2.2 项目规模:1、对指定居所的收纳大厅、居所室、监控中心、会议室、谈话室、备勤室墙体、地面、门窗、卫生间等进行二次装修及功能改造;2、新增监控系统、机房系统、广播系统
2.3 计划工期:12天
2.4 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县指定监视居住场所改造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3日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17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在****(**市**路顺安世纪**A栋31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3日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17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21日15时00分,地点为****(**市**路顺安世纪**A栋31楼)。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21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联系人:罗警官联系方式:182****9598
无
**** | 招标代理机构:**** |
镇宁自治县**路 | 地址:**省**市**区**路67号顺安世纪**A栋一单元18层4号 |
561200 | 邮编:561000 |
罗警官 | 联系人:罗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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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9598 | 手机号码:187****1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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