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
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和《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我局将2023年3月14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日期: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
二、征求意见期间,临****服务局接受反映2023年3月14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39-****081
电子信箱:****@163.com
通讯地址:临****服务中心1****服务区
邮编:276000
四、公开内容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类型 | 承办科室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报告书(表)全本见附件 |
1 | **** | ****中心项目 | 马厂湖镇西中环路东侧启阳路**200m | 报告表 | 投资建设项目服务科 | **中****公司 |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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