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市二期**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十至十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市二期**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已****管理局以泾审批发【2023】3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为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资金及县级统筹整合使用衔接乡村**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县大湾乡,黄花乡,**乡,兴盛乡,泾**镇,六**镇,香水镇。
2.2 建设规模:
1.人工造林:人工造林10000亩,其中:大湾乡乔木林3698.1亩、黄花乡1593.7亩、**乡357.3亩、兴盛乡200亩、泾**镇474.4亩、六**镇2676.54亩,村庄绿化与庭院经济林建设1000亩,其中:大湾乡村庄绿化与庭院经济林建设103.5亩、黄花乡107.3亩、**乡85.9亩、兴盛乡94.8亩、泾**镇286.5亩、六**镇92.7亩、香水镇229.3亩。
2.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45000亩,其中大湾乡未成林抚育提升2419.2亩、黄花乡4309.5亩、**乡4968.9亩、泾**镇967.7亩、六**镇13297.4亩、香水镇4037.3亩;大湾乡退化林改造。12.7亩、黄花乡1314.7亩、**乡396.1亩、泾**镇2277.2亩、六**镇8960.3亩、香水镇1939亩。
3.林业基础道路建设:**林业基础道路共152.1千米,其中:防火通道12.9千米,临时施工便道139.2千米。
2.3工期:180日历天 (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养护期2年 。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十六个施工标段。
2.5招标范围:施工标段为各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根据宁建(城)发〔2017〕49号《关于做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凡是在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内容的企业均可投标本项目,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含以上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及具备****建设厅认定的培训合格证,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4日起至2023年3月21日24时00分,“**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管理。
注:1)“**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投标人办理CA锁 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认证中心****公司,联系电话:****600271按1号键。 办理地点:**市**中路49号瑞银B座****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
2) 请各投标人在登记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回****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10-12标段:2023年3月23日10:00;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县城
联系人:赫广林
电话:0954-****25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上****商务中心1-2号楼0210商业房
联系人:荀鹏、牟叶
电话:199****0751、177****7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