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5 09:23:20]
****2023年导视系统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2023年导视系统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区泥城镇云汉路979号2楼
成交金额:274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大厅总索引 品牌:**万相 规格型号:/ 数量:1套 单价:97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欣、吴汉凤、张耘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计算结果低于3000元则按3000元支付,金额:329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中标单位业绩:①项目名称:****医院导视系统深化设计及制作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1.8.6;②项目名称:****医院****中心标识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2.2.16;③项目名称:****医院****广场标示标牌设计及制作,合同签订时间:2021.6.28。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信亚云谷24#102,联系电话:183****3800。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红**路23号(****集团旁)
联系方式:187****515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信亚云谷24#102
联系方式:183****3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钧
电话:183****3800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