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斯觉镇觉呷村秀美村庄示范村建设项目**县斯觉镇觉呷村秀美村庄示范村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信息化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信息化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
2.2 建设地点: 斯觉镇觉呷村
2.3 项目规模: 原老活动****活动中心、1#安置点改造、2#安置点、梯田灌溉水塘、3#安置点、居民住宅围墙、村庄道路、村庄雨水、污水、道路照明、垃圾收集等进行改造。
2.4 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5月
2.5 项目总投资: 2400.3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除县级2023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多渠道解决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2100.42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10 市政公用工程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5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项目负责人或专职技术人员其中一人具有工程招标管理工程师职称证书(附职称评审红头文件和带二维码的证书扫描件(若二维码模糊不清无法扫描作废标处理),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2022 年9月-2023年02月,企业设立不足 6 个月的,从设立时起算)社保证明;所有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所有人员提供从业资格信息应与《**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所有信息一致网络截图 。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业绩、资格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3.比选申请文件应完全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内容(如职称专业应与比选文件要求的名称完全一致);4.类似项目个人业绩资料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1、2.2、2.4、2.6、2.7、2.8、2.9、2.10条文要求提供**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的相关证明材料、公开招标业绩以**省公共**交易网公告、中标公示的完整截图和**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为准。项目的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之和为准,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并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5进行处理。5.**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招标代理登记证诚信分不低于95分及信用中国没有行政处罚(提供比选期内网页截图)。。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3月15日15时00分 至 2023年03月21日11时00分(**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3月15日15时00分至 2023年03月21日11时00分 (**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蒋木乃
电 话: 181****5116
传 真:
2023年03月15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