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3年县城绿化及小微公园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县2023年县城绿化及小微公园建设工程
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县2023年县城绿化及小微公园建设工程,已****管理局以《关于**县2023年县城绿化及小微公园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彭审批发[2023]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己具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县城内;
2.2建设规模:**大桥两侧游园、民生家****花园城市摆花;**绿化补植补造;公园广场绿雕花境建设等;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两个标段,监理招标一个标段;
**县2023年县城绿化及小微公园建设工程一标段
**县2023年县城绿化及小微公园建设工程二标段
**县2023年县城绿化及小微公园建设工程监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及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施工要求投标人为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持有园林绿化或造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企业信誉、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证书或中级及以**业工程师或园林绿化工程师职称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本项目监理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3日23:59(**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不见面开标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现将不见面开标系统运行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5.1开标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页面,在距开标时间前1个小时内完成网上在线签到,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5.2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代理机构:****
地 址:**县 地 址:**市浙商国际11号楼三楼
联 系 人:赵栋 联 系 人:王丽丽
电 话:188****6112 电 话:180****4195 、153****5772
****
2023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