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及《**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组织部决定开展2023****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职位与计划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6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3****机关公开遴选计划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及2019年机构改革涉改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4.****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党校学历(学位),****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名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但未列入遴选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机关结合职位要求认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告和职位表中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3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遴选程序和办法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3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办公室****市委办303室报名;****红十字会****政府办201室报名;****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个****服务中心806室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审查方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不收取报名费。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2023****机关公开遴选报名和资格审查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和学历学位证书、档案专审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身份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3张、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等。
4.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需报考人员亲自参加,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代为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报考人员签字的委托书。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报名人数低于3:1的,核减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职位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6.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2023年4月6日下午14:30-18:00,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本人凭有效期内的二****市委办公楼106室领取准考证(如需代领则须提供报考人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和内容详情见《遴选计划职位表》,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23年4月8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2: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遴选职位只招1人且面试对象为1人的,不再核减遴选计划。
(2)面试形式。参照公务员录用面试办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3)面试时间和地点。****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发布的面试公告。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遴选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达到有效竞争的,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5)成绩合成与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机关负责。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公开遴选实行差额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人数与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
1.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考察。遴选机关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对象,****机关和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办公室****红十字会****开发区****组织部署,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五、其他事项
1.****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查看遴选各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须在整个报考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报考人员参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缺少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遴选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如有弄虚作假和违纪违规等情形,取消报考资格。
4.遴选人员录用后,除组织提拔任职的情形外,一年内不得以****机关。
5.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本方案未尽事宜和本次遴选的有关政策以及遴选职****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办公室****红十字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组织部:0735-****215;
****办公室:0735-****261;
****办公室:0735-****727;
****区管委会:0735-****468。
附件:
1.2023****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2.2023****机关公开遴选职位报名和资格审查表.doc
2.2023****机关公开遴选报名和资格审查表.wps.doc
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4.**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4.**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wps.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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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