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南干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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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南干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水利局盐水农[2023] 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补助**级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补助80%、县级配套20%,招标人(项目法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市**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拆建渠首闸站2座;整治渠道11条,总长26.26km;整治排水沟2条,总长1.53km;新(拆)建渠系配套建筑物22座,其中闸站2座、泵站2座、节制闸5座、箱涵7座、生产桥3座、滚水坝3座;**管理道路0.43km;灌区信息化改造等 ;总投资金额:1.143亿元 。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县南干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批复建设内容内所有工程(含结余资金增做工程等)的土建施工、相关设备采购与安装(灌区信息化改造除外)等。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图纸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约 620 天。合同工程计划于2023年4月中旬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3年底前须完成闸站2座、渠道7条、排水沟2条、渠系配套建筑物7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合同内容。 2.5工程质量等级:执行**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2018年3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单项施工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三者缺一不可,合同协议书未明确合同签订日期的业绩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并执行《****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相关规定),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投标人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 (6)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2人。 (9)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履约考核信用赋分值须在2.0分及以上。(赋分值详见:****水利厅官网首页—更多—新闻中心—通知公示—《2021年度**省重点水利基本建设工程从业单位履约信用等级及赋分值结果公布 》(2022年5月19日公布)。****水利厅公布的从业单位新的信用等级信息,在其应用期内按照该新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审。 (10)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11)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内未****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不得存****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③投标****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7日(**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省公共**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省公共**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11日9时45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不见面交易大厅网址:**省公共**交易平台-系统登录-**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7916,客服QQ:****019308;如遇登录**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631,客服QQ:****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百盛,客服电话:025-****2190,客服QQ:****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按有效标投标人数量分别计算B值①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10≥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20≥当有效投标数>10时,取剔除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30≥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30时,取剔除五个最高价和五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②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投标函文字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9299.00万元(含3%预留金),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 无。 8. 其他内容 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网、**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系电话:0515-****2019
招标代理单位:**** 地 址:**市**区郁金香路30号吉美思大楼B座306室 联 系 人:王杨 张玉清 电 话:025-****0485 173****8268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市**路支行 帐 号:732********0001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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