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烟路道路勘察与测量项目,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代理机构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相关要求
2.1 招标项目名称:湖烟路道路勘察与测量项目(招标编号:****)。
2.2 建设地点:**市**区****内。
2.3 建设规模: 湖烟路(阳甸二路-规划支路)长1890m、宽28m。
2.4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2.5 最高投标限价:240000.00元(大写:贰拾肆万元)。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同时根据所报价格填报下浮率;最终按第三方中介评审价格*中标下浮率结算,不得超过中标总价。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2.6 计划工期:45天(日历日)。
2.7 招标范围:湖烟路(阳甸二路-规划支路)道路工程测量、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中标人须按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数量及质量完成相关勘察工作。
2.8 投标有效期:90天。
2.9 付款方式:完成所有测量、初勘、详勘外业工作后支付至中标金额的60%,提交合格成果后付至第三方中介评审结算金额的80%,余款在项目开工后一年内付清。
2.10 评标委员会:3人或以上单数,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项目服务期全过程中不得任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监督〔2021〕107号文件中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承诺形式(承诺金额:壹万元整)。
六.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单位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在**市公共**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 项目业主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交易中心(https://ggzy.****.cn/)上发布。
6.3 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邮箱(Email:****@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答疑或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永****交易中心(https://ggzy.****.cn/)发布,敬请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 23 日9点00分 (**时间)。
7.2 开标地点:****410办公室(**市**区梅湾路178号)。
7.3 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
7.4 投标文件份数(一式 叁 份,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 并提供一份完整的电子版 U 盘),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410办公室(**市**区梅湾路178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永****交易中心(https://ggzy.****.cn/)上发布。
九、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纪检监察室 (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 雷先生:180****9300 。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梅湾路178号
联 系 人: 曾先生 电 话:177****9011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万家丽中路二段539号万科金域华府19栋3204
联系人:蒋女士 陈先生 电 话:0746-****510 181****8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