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局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权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11日 09时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
01包:**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与西**、**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权。
02包:**市**区、**县、**市、**县、**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权。
2、协议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中标方在合同履约期间,能够遵纪守法、诚实信用、较好完成服务内容的,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2年,合同另行签订,每年签订1次)
3、保险期间:一年。
4、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每年第一季度缴纳每年总保费的30%,第二季度缴纳每年总保费的50%,余额保费部分在保险年度内结清。
招标项目概况
(一)01包
**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与西**、**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权项目要求:
关于**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相应陈述:
1、保险费: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每年缴纳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费110元。按年缴纳,由税务代收。医保经办机构分****公司。
2、保险内容: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就医管理、赔付范围、赔付标准,具体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在服务协议中约定执行。
(1)免赔额:**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以下部分为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免赔额。
(2)保险金额:每位被保险人每个保险年度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的保险金额为52万元人民币(不含免赔额)。
(3)赔付比例:被保险人发生大额医疗费用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规定的,****医院就医的为90%;经批准转外就医的为80%,特殊转诊就医的为65%。
(4)赔付时限:被保险人发生大额医疗费用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赔付。
3、医疗服务:****医疗机构管理,并执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
4、结算办法:参保人员在本市****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治疗终结后,结算办法按**市医疗保险现行结算制度规定执行。参保人员在经办机构进行的零星报销费用,其大额部分由经办机构提供人员名单,参保人员凭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原件、医疗诊断书、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医疗费用结****公司申请赔付,乙方经审核后,按规定时限予以赔付。统筹跨大额结算点,以医保局计算程序设定的结果为准。
5、参保人群:预计人数约40万人(具体人数按照年度实际参保缴费人数确定)。
6、经办费用:最终确定承办职工大额医疗费****公司,根据经办业务实际情况与医保经办机构另行协商确定相关费用问题,最高不超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总额的2%(含本数)。
关于西**、**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相应陈述:
1、保险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费资金统一从居民医保基金中筹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分****公司。
2、保险内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就医管理、赔付范围、赔付标准,具体按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在服务协议中约定执行。
(1)免赔额: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年内累计未达到起付线部分为免赔额。
(2)保险金额:每位被保险人每个保险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额度上不封顶。
(3)赔付比例:大病医疗费用实行分段补偿,补偿比例分段递增,补偿额度实行累计结算,上不封顶。参保城乡居民一年内单次就医或多次就医累计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上的大病费用给予分段报销:具体分段标准和报销比例,****政府要求,以及当地医保基金管控情况等确定。
(4)赔付时限:
①“一站式”结算服务,包含出院即时结算和网点同步结算。
②参保居民因急诊、急救、域外就医等原因无法实现就医直接结算的,承办机构应当在收到相关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医疗服务:****医疗机构管理并执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
4、结算办法:参保人员在本市****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治疗终结后,结算办法按**市医疗保险现行结算制度规定执行。参保人员在经办机构进行的零星报销费用,其大病部分由经办机构提供人员名单,参保人员凭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原件、医疗诊断书、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医疗费用结****公司申请赔付,乙方经审核后,按规定时限予以赔付。
5、参保人群:预计人数约28.8万人(具体人数按照年度实际参保缴费人数确定)。
6、成本例支:大病保险成本采用据实列支的原则,承办机构为大病保险业务发生的间接费用和专属费用,可据实列支,成本率控制在5%以内。间接费用和专属费用应符合保险监管部门相关规定。
7、盈利率:承担大****公司年盈利率控制在当年大病保险资金总额的3%,运营成本控制在当年筹资额度的5%以内,盈利额度超过盈利率控制线的部分,结转下一年度支付大病医疗费用及政策性亏损。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
01包:**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与西**、**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权。
02包:**市**区、**县、**市、**县、**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权。
2、协议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中标方在合同履约期间,能够遵纪守法、诚实信用、较好完成服务内容的,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2年,合同另行签订,每年签订1次)
3、保险期间:一年。
4、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每年第一季度缴纳每年总保费的30%,第二季度缴纳每年总保费的50%,余额保费部分在保险年度内结清。
招标项目概况
(二)02包
**市**区、**县、**市、**县、**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权项目要求 :
1、保险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费资金统一从居民医保基金中筹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分****公司。
2、保险内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就医管理、赔付范围、赔付标准,具体按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在服务签订协议中约定执行。
(1)免赔额: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年内累计未达到起付线部分为免赔额。
(2)保险金额:每位被保险人每个保险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额度上不封顶。
(3)赔付比例:大病医疗费用实行分段补偿,补偿比例分段递增,补偿额度实行累计结算,上不封顶。参保城乡居民一年内单次就医或多次就医累计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上的大病费用给予分段报销:具体分段标准和报销比例,****政府要求,以及当地医保基金管控情况等确定。
(4)赔付时限:
①“一站式”结算服务,包含出院即时结算和网点同步结算。
②参保居民因急诊、急救、域外就医等原因无法实现就医直接结算的,承办机构应当在收到相关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医疗服务:****医疗机构管理,并执行**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
4、结算办法:参保人员在本市****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治疗终结后,结算办法按**市医疗保险现行结算制度规定执行。参保人员在经办机构进行的零星报销费用,其大病部分由经办机构提供人员名单,参保人员凭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原件、医疗诊断书、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医疗费用结****公司申请赔付,乙方经审核后,按规定时限予以赔付。
5、参保人群:预计人数约150万人(具体人数按照年度实际参保缴费人数确定)。
6、成本例支:大病保险成本采用据实列支的原则,承办机构为大病保险业务发生的间接费用和专属费用,可据实列支,成本率控制在5%以内。间接费用和专属费用应符合保险监管部门相关规定。
7、盈利率:承担大****公司年盈利率控制在当年大病保险资金总额的3%以内,运营成本控制在当年筹资额度的5%以内,盈利额度超过盈利率控制线的部分,结转下一年度支付大病医疗费用及政策性亏损。
1.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政府采购网,技****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1.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
1.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1.6不能到达现场的供应商投标备份文件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加密)方式,请发送至邮箱****@126.com,联系人:孟晨光,联系电话:133****1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