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商业步行街提升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商业步行街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项目为**县商业步行街提升改造项目,项目涉及商户164户,占地面积约19308㎡,工程包括外立面拆除重新喷涂真石漆、门窗更换、房顶防水、雨帘、台阶改造、造型等内容。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3-22 00:00 至 2023-03-28 23:59 (**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4-1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县公共**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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