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补遗一号
各投标人:
现将招标文件内容修改如下:
一:3.1.2业绩要求:
√ 近年(2020 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3(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公共**交易平台网站中标候选人公示网页截图,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020年03月01日至今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要求),需提供公共**交易平台网站中标候选人公示网页截图,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修改为:
3.1.2业绩要求:
√ 近年(2020 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3(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020年03月01日至今完成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1 |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评标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号第九条和川建造价发〔2014〕648号第四条规定执行。 注:评标委员会组建时,****委员会人数,但招标人代表人数不能增加。 |
修改为:
6.1.1 |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评标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21〕54 号执行
注:评标委员会组建时,****委员会人数,但招标人代表人数不能增加。 |
三: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5 | 补充条款 | 1、其他要求按《****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意见》(雅府发〔2017〕5号)规定执行。 2、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外的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3、投标人可以参照《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雅发改招投标【2019】9号)要求进行缴纳。 4、投标人须对自己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相关单位、部门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对投标人的投标材料进行查验和复核。弄虚作假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
10.16 | 其他 | 业绩要求以招标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和3.1.3业绩要求为准 |
修改为:
10.15 | 补充条款 | 1、投标人可以参照《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雅发改招投标【2019】9号)要求进行缴纳。 2、投标人须对自己投标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相关单位、部门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措施对投标人的投标材料进行查验和复核。弄虚作假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
10.16 | 其他 | 专用合同条款以P61-P110为准。 |
四: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不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
修改为: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法: 可以调整 。
(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施工期间当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对可调价材料的价格和施工机械使用费进行调整。钢材、水泥的风险幅度值为3%,其他材料的风险幅度值为5%,可调材料范围:砂石、钢筋、砖、柴油、汽油、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幅度值为10%。
可调价材料基准价的确定: 可调价材料的基准****评审中心评审该项目控制价时所依据****总站信息网发布的**县的价格信息确定。
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①、材料价格调整
A.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价格低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上涨,其涨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下跌,其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B.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价格高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下跌,其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上涨,其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C.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价格等于基准价:施工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②、施工机械使用费调整
施工期间省级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有施工机械使用费调整文件的调整幅度超过合同约定风险值的部分按实调整。
③、人工费调整
施工期间省级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有人工费调整文件的,人工费的调整按照文件执行。
(2)对新增项目或漏项的综合单价调整:
①、如果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没有适用于或类似于此工程项目的固定综合单价,则在工程进度款支付时,由承包人按2020《**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组价。经财政评审后按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下浮的比例同比下浮。其中材料单价按以下执行:a、若施工当期信息价没有时,以发包人认质核价确定的材料单价为准;b、施工当期的具体时间界定以承包人施工过程中根据招标时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详细核对并书面报送,经发包人、监理签字认定的时间为准,具体施工当期的书面确认表格由发包人、监理在施工过程中另行详细制定并装入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中。
②、若承包人投标文件中出现相同分部分项、相同工作内容、相同项目特征而综合单价不一致的情况下时,工程竣工结算时以最低的综合单价为准调整综合单价。
③、若承包人投标文件中出现组成综合单价的材料单价与投标报价中主要材料价格表中材料单价或与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材料单价不一致的情况,工程竣工结算时以三者最低的材料单价为准,工程竣工结算时修改综合单价。
④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工程量增减值在15%以上时,超过15%的部分,综合单价按照2015《**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规范调整。”
其他:本工程变更、价额调整所涉及的材料价额以变更和施工当时的材料信息**市——**县和市场询价(无材料信息价的由原清单编制单位询价)为依据编制清单控制价,并报财政评审机构评审,最终以审计结论为结算依据结算。
五: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4)进度付款的支付方法:
按工程进度款支付,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进度款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在竣(交)工验收前支付已完工程造价的80%;对工程变更部分,在竣(交)工验收前,支付财政投资评审认定金额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工程完整资料并经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审核确认金额的97%;剩余的3%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修改为:
(4)进度付款的支付方法:
按工程进度款支付,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进度款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在竣(交)工验收前支付已完工程造价的80%;对工程变更部分,在竣(交)工验收前,支付财政投资评审认定金额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交工程完整资料并经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确认后,支付至审核确认金额的97%;剩余的3%为工程质量保修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六: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25. 其他约定:25.1承包人应按实报送竣工结算,当审减额超过5%(不含)时,超过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承包人责任。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如需要更换,不管何种原因,项目业主有权对施工企业进行处罚。25.2承包人应缴纳的违约金应以现金形式缴纳给发包人。
修改为:
25.其他约定:25.1承包人应按实报送竣工结算,当审减额超过5%(不含)时,超过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按相关规定追究承包人责任。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如需要更换按文件规定执行。25.2承包人应缴纳的违约金应以现金形式缴纳给发包人。
七:请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盖单位章)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