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市**区嘉庚路12号等四处房产租赁 | ||
竞价(拍卖)底价 | 详见竞价清单 | ||
是否经过评估 | 是 | 评估备案(核准)机构 | ****财政局 |
交易实施主体 | ****门市****委员会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代理机构 | **** | ||
竞价资格 | 1)标的1承租人必须是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有资产运营管理资质(提供连续3年物业经营管理以及一年以上单项目不少于一万平的商业运营经验的案例),注册资金人民币壹仟万元以上。承租方不得将本合同任何部分分包、转包,否则视为违约。标的2承租人必须是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企业法人,须具备市级以上(含市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许可证并提供近三年(以2019年起)以上持续经营游泳项目资质且没有重**全事故记录的书面证明,承租方不得将本合同任何部分分包、转包,否则视为违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有资产运营管理资质,注册资金人民币壹仟万元以上。其余承租人必须是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自然人或法人。其余承租人必须是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自然人或法人。 2)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竞价人不具备竞价资格,其竞价将被拒绝。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 “信用**”网站(www.****.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cn),被列入执行名单的竞价人,以及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为被执行人的单位; ②以被执行人为负责人、经营者的个体户; ③与经营单位有过或正涉诉讼或执行案件的单位或个人; ④与招租人租用其他房产存在拖欠租金情况的。 | ||
公告时间 | 2023年3月23日 | ||
报名地点 | 意向竞价人在报名时间持有关资质及身份证明文件到云顶北路842****中心四楼信息发布大厅21号窗口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咨询电话:0592-****607、****055(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 | ||
报名时间 | 2023年4月12日9:00-17:00(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 | ||
竞价(拍卖)时间 | 2023年4月17日9:30 | ||
竞价网址/拍卖地点 | http://120.****.88:6100/ggzyscpz/(**市公共**市场配置竞价系统) | ||
竞价保证金 | 详见《竞价清单》(保证金需在2023年4月12日16:30前到账) | 保证金账户户名 | **** |
账号 | 1293-8010-0100-291636 | 开户行 | **银行**新港支行 |
看样时间 | 2023年4月10日、11日 | 看样联系人及电话 | 李先生****607、136****8186 |
备查资料 | 1、《合同样稿》;2、《竞价协议书》3、《竞价清单》4、《现场勘察确认书》 | ||
异议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 ****(电话:0592-****627) | ||
投诉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 ****统战部(电话:150****0290) | ||
其他披露事项 | 一、仔细阅读下列材料: 1、《合同样稿》;2、《竞价协议书》;3、《竞价清单》4、《现场勘察确认书》。 二、报名时准备的资料: 1、单位携带公章并准备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经办人身份证件(上述资料复印件1套,须个人签名、单位盖章,携原件备查),授权委托书,****银行转账凭证(公对公转账); 2、报名现场签字确认《合同样稿》、《竞价协议书》、《竞价清单》《现场勘察确认书》。 三、其他 1、本次竞价标的“**市**区鳌园路20号**游泳馆”距离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南薰楼”约50米,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同时,该标的也位于**学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内,承租方需自行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该标的物包括大小两座游泳池(小游泳池现为海水过滤设备池)和一座一层建筑,承租方对标的物的提升改造不能改变主体结构且方案可逆,改造方案应符合文保范围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要求,大小泳池和一座建筑需一并纳入改造方案,外观风格应尽量一致,向业主报备后一并实施。该标的物现状为海水游泳池,未接入淡水,无市政排污管道,标的物内的设施设备交由承租方使用(不保证可以正常使用),相关维修维护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未经业主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设施设备。 2、本次竞价标的“**市**区嘉庚路12号(福南堂,属历史风貌建筑)”中标人需继续保留该标的原有的用途,不能更改剧场的功能,保留福南堂作为剧场、礼堂的功能,不得擅自更改目前的建筑风格,在福南堂主体建筑外的红线图内通道上,不得随意用围挡阻拦行人通行。承租方负责满足作为正常剧场功能设备(灯光、音响等)的基本要求。标的内的设备设施,承租方如需拆除、更换,需报备业主单位,完整拆除后归还业主单位。委托方每年需使用本场所不超过十天,需要时会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费用委托方按每天人民币两千元支付给乙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