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污水管线雨污分流维修改造项目总承包已由**发改审批(2023)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加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污水管线雨污分流改造。
2.2招标范围:**区**污水管线雨污分流维修改造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包括工程项目的设计及施工等工作。
2.3建设地点:包括四个地点,分别如下:****平台、丹枫路、文汇路、**大街。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工期213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及省标准、规范以及城市、消防、节能、环保、环境生态等要求的合格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企业信誉良好,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如为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二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3.3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相关专业执业资格;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6业绩认定:**省区域内的业绩(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附“**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吉建招【2017】9号)、吉建招【2017】12号的文件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7日9时00分起至2023年3月31日16时前,到**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3年04月18日09时00分,地点****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新政务大厅5楼)。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网》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区利民村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139****800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孙****商铺216号
邮 编:134300
联 系 人:胡玉亭
电 话:186****9781
****管理部门:**区建****办公室
八.按省厅招标处要求设置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9-****521
地址:**市****建设局
2023年03月24日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省公共**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