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至2024年度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及双院制审查(咨询****公路局以《****公路局****管理局2023至2024年度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及双院制审查(咨询)服务打捆公开招标的批复》(黔路复〔2023〕2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年度公路养护工程计划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及双院制审查(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地点:**市境内。
2.1.2 建设规模:根据2022年报数据,****管理局管养公路里程为1328.289公里,其中国道957.134公里,省道371.155公里。桥梁199座,其中特大桥5座、大桥28座、中桥39座、小桥127座。隧道8座,其中中隧道2座,短隧道6座(相关数据以每年年报更新数据为准)。随着公路技术状况的衰退、水毁、地质灾害等原因,历年需按照上级下达的公路技术状况指标及现行有关技术规范对国省干线进行相应养护,具体规模以实际批复和实施的养护工程项目为准。
2.1.3 服务期限:总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其中,具体实施的养护工程工作完成时间节点满足招标人要求。
2.2 招标范围:
2.2.1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2023至2024年度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及双院制审查(咨询)服务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勘察设计:服务期及标段范围内公路养护工程的勘察、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含概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设计审查会务服务,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招标配合服务,施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交竣工验收配合等),以及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委托的各类评估服务。在服务期间,如因工程复杂程度或工作量大小等原因,中标人无法按要求完成本标段服务范围内的勘察设计任务时,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情况委托另一勘察设计标段的中标人承担。
(2)双院制审查(咨询):对服务期内公路养护工程的勘察设计或设计变更文件进行双院制审查(咨询),分别从资料收集的完整性、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安全性及技术指标掌握的合理性、设计图表的完整性等方面提出审查意见,并形成双院制审查(咨询)报告,以及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委托的各类评估服务。按规定不需进行双院制审查的项目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3)在服务期间,对于结构及技术复杂或特殊的专项养护工程项目经论证认为有必要另行招标的项目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其中勘察设计划分为2个标段,双院制审查(咨询)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所含内容如下:
(1)KCSJ01标段:****管养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灾毁恢复工程、桥隧养护工程、水毁恢复抢修工程勘察设计及各类评估服务。
(2)KCSJ02标段:****管养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修复养护工程、路面预防养护工程、养护精细化提升工程、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安全精细化提升工程、路面改造工程、绿化工程、场站建设勘察设计及各类评估服务。
(3)SYZSC标段:****管养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双院制审查(咨询)服务及各类评估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KCSJ01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包含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2)KCSJ02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包含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SYZSC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包含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咨询能力。
****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信用等级评价及投标申请数量:
最新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的企业,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按照《****公路局关于印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路发〔2020〕69号)文件规定的顺序对应引用,同一顺序级别中,优先引用对应专业的信用评价结果(本招标项目对应专业为“养护”专业),具体顺序如下:
(1****公路局发布的最新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设计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2****公路局发布的最新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3****运输厅发布的最新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4****运输部发布的最新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5)从业企****运输厅(局、委)的最新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
无上述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没有发现不良信用记录的,按A级对待;——有一般不良记录的,按B级对待;——仅有1次达到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的,或仅有2次达到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的,按C级对待;——发生直接定为D级不良记录超过1次的,或直接定为C级不良记录超过2次的,或直接定为D、C级不良记录合计2次的,按D级对待。
投标人应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投标申请数量按以下规定执行:评为AA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评为A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评为B、C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投标人若****运输厅(局、委)评价等级结果,应提供相关查询网页截图及网址以便招标人进行查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确定填报信用等级,如因投标人查询有误或填报错误,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评标期间,****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将按照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投标人最终的信用等级。
3.1.3 其他: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注:“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现已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投标人应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截图)。
(3)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5日至2023年3月31日(**时间,下同,周六、日可照常报名),登录**公共**交易平台(贵****交易中心网址: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省中心)(http://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现场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ZSTB/GZTYTB格式)上传到**公共**交易平台(**省)(网址:ggzy.****.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省公共**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现场开标需携带CA锁(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进行现场解密。
6.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平台(**省)-**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路局网站上发布。
8.其他
8.1 投诉、举报
8.1.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书(包括不接受招标人对异议答复的申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诉书应在公示之日起10内递交至受理部门;
(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存在利害关系;
(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
(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
(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
8.1.2 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期限内。招标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招投标程序。
(1)对招标文件条款有异议的;
(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
(3)对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招标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8.1.3 对招标人的投诉举报,或投诉事项牵涉到招标人有违规违纪嫌疑,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核查处理。
招标人为****,异议受理电话:0857-****009;
****公路局受理投诉****工程处,投诉举报电话:0851-****2485。
8.2 首次进****交易中心的投标人,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交易中心办理入场登记和CA证书,然后在网上进行报名。投标人应随时关****交易中心发出的招标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路12号
联系人:吴卓恒
电 话:0857-****009
招标代理单位:****
地 址:**省**市**区****广场A座18楼
联系人:吴天潇
电 话:156****1066
2023年 3 月 24 日
注: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资质等级要求 | 适用标段 |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包含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特大桥梁)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 KCSJ01 标段 |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包含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KCSJ02 标段 |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包含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SYZSC 标段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无强制要求,如提供业绩,按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网页截图为准)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网站截图为准,“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现已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该项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截图应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8)按照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款的原则,确定的投标人最新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 (2)具有8年(含8年)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工作经验。工作经验以项目负责人简历表中填报的工作经历为准。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依据《****公路局关于印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黔路发〔2020〕69号)确定的最新年度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委员会成员投票确定。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电子签章或亲笔签字后扫描的电子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 ****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格式、开具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机构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电子签章或亲笔签字后扫描的电子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电子签章或亲笔签字后扫描的电子签名)。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无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和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电子U盘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电子签章或亲笔签字后扫描的电子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40 分 主要人员: 25 分 业绩: 20 分 履约信誉: 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 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两 位小数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40 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8分 | 根据理解的全面性、准确性,以及思路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得4.8-8分 | |
对招标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分 | 根据问题认识的准确性、全面性,以及对策措施的有效性、可行性进行评分,得6-10分 | ||||
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8分 | 根据工作量及计划安排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得4.8-8分 | ||||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8分 | 根据保证措施的可靠性、可行性进行评审,得4.8-8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6分 | 根据安排的完善度、合理性,以及保证措施的可靠性、可实施性等因素进行评审,得3.6-6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 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分 | KCSJ01、KCSJ02标段: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 (2)与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相比,项目负责人每提供1条担任二级及以上公路**、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加2.5分,最多加10分。 SYZSC标段: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 (2)与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相比,项目负责人每提供1条担任二级及以上公路**、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加2.5分,最多加10分。 | |
2.2.4(3)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本项目中,F=10,E1=0.2,E2=0.1。 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0 分 | 业绩 | 20分 | KCSJ01、KCSJ02标段: 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批复时间为准)完成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每1个得4分,最多得20分。 SYZSC标段: 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批复时间为准)完成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改扩建或养护工程的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业绩,每1个得4分,最多得20分。 |
履约信誉 | 5 分 | 信用等级评价 | 5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2分。 2.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最新信用等级评价确定原则,最新信用等级评价得分如下: (1)专业AA得3分,综合AA得1.5分; (2)专业A得1.5分,综合A得0.8分; (3)B得0分; (4)专业C得-3分,综合C得-1.5分。 注:①专业评价是指“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设计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公路局发布的最新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市场设计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专业评价”计分。 ②引用投标单位注册地的信用评价等级时,其专业评价包含的****公路局的评价专业范围完全一致(指普通国省道公路养护工程设计)的,按照“专业”评价计分,否则按综合评价引用。 ③引用其余信用等级视为“综合”评价计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在评标期间,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信用等级申报存在偏差,招标人将按照核实且掌握的信息确定投标人最终的信用等级。 2.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七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评标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 3.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评标活动,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效投标不具有竞争性或对是否具有竞争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4.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A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B或C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1)若同一投标人在1****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被列为第二或第三中标候选人,****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正常推荐中标候选人。 (2)若同一投标人在2个及以上****一中标候选人,****委员会按照合同估算金额的大小,确定其为金****一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不再参与中标候选人的推荐,由综合得分排名****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并在评标报告中阐明该理由。(注:合同估算金额大小顺序为KCSJ01标段 > KCSJ02标段 > SYZSC标段)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 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