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县排水事业服务中心甘南县工业园区及农村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费审计直接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园区****处理厂运营服务费审计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40000.0000
需求详情:
一、审计任务
采购内容: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为****工业园****处理厂运营服务费审计服务。
二、审计内容
****处理厂承运企业是否按规定设立专账核算;
****处理厂承运企业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挤占和挪用;
****处理厂运营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
三、审计服务要求
****事务所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证书和营业执照,分所投标的,必须提供总所出具的授权书;3、严守独立、客观、公正、诚信、实事求是及保密原则,既要维护采购人的利益,又要维护被审计企业的合法利益。
(二)对审计人员的要求:1、带队审计人员具有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在事务所连续执业三年或以上;2、熟悉财政、税务、财务、会计政策,对企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业务有充分了解,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3、具有在从事类似污水处理项目运行经费审计的经验。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并提交相关审计报告。
四、违约条款
如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更换审计组主要人员,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审计资格。
五、报价要求
计费标准:参照黑价联(2011)20号文件收费标准中关于计件收费方式和标准。
报价方式:报总价,根据项目要求,结合计费标准一次性报出总价。报价人的投标报价已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审计费用和交通费、误餐费等各项杂费以及税费。
六、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按照约定提交正式审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完成审计费支付。
服务周期: 30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闫春荣
联系电话: 158****5303
联系座机: 0452-****367
四、参与项目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