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工园区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生态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工园区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工程;******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生态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犍发改项目审〔2022〕81 号、**发改项目审[2023]16号、犍发改项目审[2023]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犍发改项目审〔2022〕80 号、犍发改项目审〔2022〕81号、**发改项目审[2023]16号、犍发改项目审[2023]1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县孝姑镇、龙孔镇。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园区循环化改造基础设施道路约7.9公里; 建设园区供水管网约 8.5公里;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等。**设计规模3000m3/d ****处理厂(一期)1座,建设雨水、污水管网约16.1公里,以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防洪排涝、生态流域治理等约8公里。
2.3 招标范围:
(1)勘察:该项目的工程地形测绘,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地勘报告 的编制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 设计:该项目的工程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和后续服务等工作。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其中勘察20日历天,设计4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
(1)勘察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的相关 要求。
(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的相关 要求。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本项 目的能力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19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具有1个市政工程勘察业绩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9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具有1个工程投资额不低于2.0亿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市政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证书, 具有1个工程投资额不低于2.0亿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3月28日 至 2023年04月01日 登陆**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4月17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乐****服务中心网站》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县玉津镇绕城路1号
邮 编: 614400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833-****23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366****中心1栋1201
邮 编: 641400
联 系 人: 蒋先生
电 话: 028-****354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年03月22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10-511123-04-01-78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