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桥镇区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水利局文件以古水移民【2023】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水利局文件古水移民【2023】24号,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大桥镇大桥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拆除部分旧构筑物,4栋移民房立面改造,平改坡,**排水沟347.6米,店招改造约230米,占地约873平方米电影院改造提升及入口场地改造,安装栏杆60米,空调外机罩24个,铺设卷材楼底面526平方米,廊架一座,农贸市场沿河休闲公园设亭子一座及硬化路面771平方米设置部分停车位,镇区安装高6米200W路灯65套,景观绿化亮化提升等,以设计文件为准,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预算审核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拆除部分旧构筑物,4栋移民房立面改造,平改坡,**排水沟347.6米,店招改造约230米,占地约873平方米电影院改造提升及入口场地改造,安装栏杆60米,空调外机罩24个,铺设卷材楼底面526平方米,廊架一座,农贸市场沿河休闲公园设亭子一座及硬化路面771平方米设置部分停车位,镇区安装高6米200W路灯65套,景观绿化亮化提升等,以设计文件为准,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预算审核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89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闽建[2017]6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②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③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28日 09:00:00至2023年04月10日 14:00:00通过随行易交易(**)公共**交易平台(https://www.****.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随行易交易(**)公共**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www.****.com/)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6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4月10日 14: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公共**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随行易交易(**)公共**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www.****.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大桥镇,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31****7880,传真:/
联系人:彭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开发区盈丰佳园1栋2梯704室,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188****8270,传真:/
联系人:孙先生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公共**交易平台
网址:https://www.****.com/
联系电话:****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县****发展中心
地址:**县**路169号政府大院3号楼5楼
****中心名称:随行易交易(**)公共**交易平台
地址:**市蕉****南路94号泓源国际大厦15****中心
联系电话:****705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