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3年**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30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9334.95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K320********152****1001 | |
建设单位:**** | |
标段(包)名称:2021-2023年**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 | |
招标代理单位:**** | |
工程地点:位于德政街以西,拥军街以东,育红路以南,惠富路以北 | |
总投资(万元):9334.95 | |
建筑面积:34987.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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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年05月08日至2024年07月31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03月31日至2023年04月07日 | |
投标地点: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3年04月07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2021-2023年**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2023年**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已由****改革局以德发改审批【2022】1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020-220183-47-01-017923,招标人****,****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1-2023年**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2021-2023年**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项目总建筑面积34987.46㎡,其中3#楼建筑面积7980.88㎡,建筑高度37.80m,楼层数12F;5#楼建筑面积9394.2㎡,建筑高度46.80m,楼层数15F;7#楼建筑面积9394.2㎡,建筑高度46.80m,楼层数15F;10#楼建筑面积6232.57㎡,建筑高度31.80m,楼层数10F;15#楼建筑面积76.98㎡,建筑高度5.70m,楼层数1F;17#楼建筑面积337.06㎡,建筑高度5.10m,楼层数1F;18#楼建筑面积809.78㎡,建筑高度5.10m/-3.90m,楼层数1F/-1F;19#楼建筑面积674.13㎡,建筑高度8.40m,楼层数2F;20#楼建筑面积87.66㎡,建筑高度4.50m,楼层数1F(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位于德政街以西,拥军街以东,育红路以南,惠富路以北。 2.5最高投标限价:9334.948647万元。 2.6计划工期:2023年5月8日至2024年7月31日。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询网络截图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查询途径,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的技术职称,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事务所或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银行资信证明)。 3.4业绩最低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至少完成一项类似本项目的建筑工程业绩。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开启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提供近半年2022年10月-2023年3月),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3.7信誉要求:(1****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市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www.****.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3月31日8时30分至2023年4月7日16时00分登录**市公共**交易网--**市凯利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市公共**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关区华新街700****中心一楼105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77****6355。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4月26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市**区洋浦大街6999****中心AB栋2楼开标三室。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评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市公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相关事宜参考**市公共**交易网(网址http://www.****.cn/,下同)。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http://www.****.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77****6355。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5.4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投标人持CA锁登录会员端【远程解密】菜单获取开标直播信息和解密,解密时间须按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直播时的通知执行。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无效。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函(保险电子保单)形式的,应按照长公管委办〔2021〕14号文件、长公管委办〔2021〕19号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点击页面右下方“电子保函”链接,进入“**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在线选择保函出具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提交情况纳入投标保证金到账解密流程,投标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真实性、合法性由申请人和开立人负责。 8、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因《**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10、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市德福街与惠新路交汇处 联系人:宫森林 联系电话:0431-****929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场东侧南四环路4266号**府10号门1212室 联系人:曹波 联系电话:133****6657 ****管理部门:****中心 联 系 人:马畅 联系电话:0431-****8803 1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邮编:130051 **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9829 邮箱:****@163.com 地址:****关区华新街700号邮编:130000 ****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0431-****8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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