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石柱县黎场乡黎场村天湾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已由石柱土家族****委员会以石发改审〔2022〕50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黎场乡黎场村天湾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分为风貌改造、庭院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风貌改造为:居民房屋外立面改造 52443.58㎡。庭院环境:改造 235户,增加花池 7829.40m。环境综合整治:油化旧有农村道路长度约 13500.00m(宽度 3.5m 道路长 10880.00m,宽度 6.5m 道路长 2620.00m)、旧有农村道路局部增设错车平台;道路波形防护栏;农户入户便道 5375.00m(宽度 1.2m)、胡家大院入户便道 22 米(宽度 3.0m)、景观平台升级两处(约 385.03 ㎡、包含景观亭 2 个、青石桌椅 2 套)、砖瓦组增加景观节点、黎场乡入口标识、景观平台导视标识、黎场村团结组,**组,砖瓦组,天湾村志高组导视标识、太阳能路灯。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026.1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765.8万元。
2.4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12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石柱县**街道南宾路109号 | 地址: | **区建工嘉寓1栋7-16 |
联系人: | 秦老师 | 联系人: | 刘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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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8****8866 | 联系电话: | 023-****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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