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低温事业部常规促销物料询比价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
四、招标方式:公开询比价
五、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标段 | 供应商名称 |
标段一 包膜袋 | **** ******公司 |
标段二 PP袋 | ****公司 和磐****公司 **知****公司 |
标段三 编织袋 | ****公司 和磐****公司 |
标段四 高端保温包 | 武****公司 |
标段五 冰包 | ******公司 ****公司 |
标段六 无纺布袋 | **来友****公司 ****公司 |
标段七 毛毡包 | **知****公司 |
标段八 抱枕 | 和磐****公司 ****公司 |
标段九 帆布袋 | **克****公司 **市****公司 |
标段十 花纹玻璃杯 | ******公司 |
标段十一 炫彩玻璃杯 | ******公司 |
标段十二 试饮道具 | 和磐****公司 |
标段十三 气球 | 京天亿成国际****公司 |
标段十四 铝箔气球 | / |
标段十五 亚克力类 | 和磐****公司 **知****公司 |
标段十六 货架挡板 | ******公司 |
标段十七 风车泡泡机 | / |
标段十八 明信片 | ****公司 和磐****公司 |
如各竞价方、单位、个人对以上成交单位有异议,请根据如下说明及要求操作;公示期为2023年3月31日14:00至2023年4月2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说明:
1、竞价方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示期内首先以书面形****事业部供应管理部提出质疑,质疑未解决或回复的,可进一步投诉,联系方式如下:
(1)质疑: 采购招标实施方——****事业部供应管理部 电话: 155****0835
(2)投诉: 内蒙****管理部 电话: 130****2262
2、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以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的可能。
对无效质疑或投诉,本公司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采购方:****
日 期: 2023 年 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