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沿江路(一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园区沿江路(一期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园区沿江路(一期工程)起点位于**县模塑厂东侧,终点位于**县模塑厂西侧,道路设计长度377.547米,红线宽度为15米,规划等级为城市支道,设计速度30km/h,双向2车道,设计荷载等级:城-A级,路面结构等级:水泥混凝土。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 | ||||||||||
开标时间 | 2023年3月31日 9:30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 4 月 3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 4 月 7 日 | ||||||||
预中标人 | ****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 | ¥****3425.5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陈默(注册编号:桂245****04112;身份证号:450521********554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14)****934;身份证号:450802********263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业绩:1.****处理厂及**管网工程PPP项目-****处理厂建设工程2.**县空港****基地)亮化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3.**市**县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为:89.79分 | ||||||||||
下载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报价 | ¥****9969.23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陈春连(注册编号:桂245****03482;身份证号:450921********242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贺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14)****924;身份证号:450304********251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业绩:1.****总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片区配套基础设施2.信息园三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3.**市芳香东路**工程Ⅱ标段;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为: 86.8分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投标报价 | ¥****7365.74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蒋卡琴(注册编号:桂245****47496;身份证号:452131********188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定恒(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21)****955;身份证号:450722********241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为: 52.79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czggzy)、(http://www.****.cn/)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