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销售大厅改造装修项目 | 维修、项目 | 无 | 1 | TO | 承兑 | CDX2 | ****二厂 | 无 | 无 | 9% (增值专票) | 24 |
1 | 项目概况 | 总公司销售大厅室外门厅及室内装修改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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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标人 | 名称:**** 地址:******区宜安镇东焦村 联系电话:0311-****3316 |
3 | 项目名称 | 总公司销售大厅改造装修项目比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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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设地点 | ****总公司 |
5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6 | 范围 | 本次比价范围主要包括:台阶铺贴、铝单板包柱、玻璃隔断、落水管等。 |
7 | 踏勘现场 | 踏勘集中地点:****(需上传勘验现场记录单) 踏勘时间:2023/4/4,联系人:刘志慧 137****9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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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截止时间 | 详见金隅冀**光采购平台 |
9 | 付款方式 | 承兑或电汇 |
10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
11 | 质量要求 | 符合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 |
12 | 比价方式 | 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含全部原材料费用、全部施工机具费用、人工费用、管理费、规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9%)等全部费用)。 上传纸质版报价单并加盖公章 |
13 | 投标保证金 | 无 |
14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承担过与本工程类似的业绩; 财务要求: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5 | 付款方式 | 工程款支付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项目开工后,承包方完成合同总工程量50%并开具相应金额的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后,由发包人支付完成工程量的30%作为工程进度款,项目建设完工验收合格并在承包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建筑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后,由发包方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款,如遇国家税率政策调整,不含税单价保持不变,含税单价作相应的调整,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分别计算、计入工程进度款中。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待承包人提供合格(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表》)的竣工资料且造价咨询机构(以竣工结算资料全部交至造价咨询机构书面确认日期为准)审计且承包人开具9%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至审计结算总价款的90%,滞留工程总价款(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后)的10%作为质量保修金。 付款方式为:承兑或电汇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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