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县杨庙**集村**蔬菜大棚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省**市**县**谷阳路74号
3.成交金额:195.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县杨庙**集村**蔬菜大棚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 施工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9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桂玉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82403 |
五、评审专家名单:郭振强(组长)、胡桢、王苏侬(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约定,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3月3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主要包含**26个蔬菜大棚,及路面、机井、护栏网等附属工程。具体以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为准。
2.合同履行日期:90个日历天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预算:299.987156万元
5.采购公告日期:2023年2月24日
6.采购日期:2023年3月1日09时30分
7.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8.质量:合格
9.业绩:/
10.获奖:/
11.技术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李洪、工程师、****01278
12.两阶段评标法技术标得分或综合评标法得分: /
13.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公管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杨庙乡街道十字路口西北角
联系方式:180****37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卡尔森产业园3号楼305
联系方式:133****2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林艳
电 话:133****251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审情况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告单位:****
2023年3月2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3分0秒
- 在线提交办理意见:提交办理时间:2023-03-02 09:46
- 在线审核办理意见:通过办理时间:2023-03-02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