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木耳镇木耳大棚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ZNXMRZDPJS-2023-02(JL)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国家发改委16号令;****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168号);《**省招标投标条例》及相关规定,现拟对**县木耳镇木耳大棚建设项目根据卓发改字[2023]79****改革局关于《**县木耳镇木耳大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已具备阳光采购招标交易平台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招标,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将以资格审查通过后竞价方式择优选定成交单位:
1、建设内容及规模:**种植大棚216座,总建筑面积83900m2,晾晒大棚38座,总面积5250m2;生产道路16571m2,排水渠2898m,场地围栏1755m,铁艺大门1座,入口展示牌2个,场地平整1项,改造场内信号塔机房1栋,配套室外给水工程及室外供电工程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图纸)
2、监理服务内容:**县木耳镇木耳大棚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工作。
3、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具有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20年3月15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为依据)
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配置齐全,项目监理机构所有组成人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求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得更换。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登记成功后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显示网站时间的截图或完整的企业信用报告)。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单,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系统评定网上竞价结果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成交(中标)单位在截止时间必须按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一副)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递交不予受理。****公司资质及项目监理组成人员、业绩等相关证件、监理大纲、报价等文件。
4、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本项目监理后续服务工作。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6、投标方式及要求
参加资格审查及竞价的投标人,须在“**州公共**交易网”网上注册,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登记,在线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州公共**交易网》“**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州)”。
请登****交易中心网**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州)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登记完成后,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7、投标登记
2023年4月4日12:00至2023年4月8日12:00时上传至**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州)电子招投标系统网(http://www.****.cn/)截止时间至2023年4月8日12:00时,逾期不予受理。
8、发布媒介:****交易中心网**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州)等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联 系 人:包忠祥
电 话:138****4985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