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工程********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改革局****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发展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无。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
2.2 建设地点:**县城南新区
2.3 项目规模:指挥中心建设、****中心等信息化建设
2.4 计划工期:180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5月
2.5 项目总投资:3998.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3998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0个(0-10信息产业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5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从事招标代理业务三年以上;(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和工程管理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附职称证、任职文件、评审表扫描件,省级及以上人力**部门官方网站职称查询截图);(3)专职技术人员2人:具有**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4)项目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的:①代理机构比选结果公示截图,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中担任项目负责人;②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截图,③中标候选人公示截图。注:a、以上人员应拟派熟悉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的专业技术人员各1人;b、提供所有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从业人员专用章、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c、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最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扫描件和《**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网络截图;d、比选人在相关网站进行核查如不一致做不通过处理。。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1)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场地、资格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省相关条例执行,满足**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范(DBJ51/T 040-2021)要求,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2)提供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截图和招标代理诚信无不良行为查询截图、**信用A级以上信用查询证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无行政处罚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分别提供申请文件上传截止前一工作日的查询截图。(3)申请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除须提供中选通知书、交易见证书、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履约评价表外,还须提供业绩所附标段的**省内公共**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或评标结果公示)的完整截图和**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所附资料应是原件扫描件,内容应规范完整一致,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无法体现中标金额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4)申请文件格式应具有可查询目录(含业绩项目名称),人员汇总表、申请人分类业绩汇总表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否则视为无效文件做不通过处理;(5)请各申请人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申请文件,所有证明材料须完整清晰可辨,****公司章遮盖主要内容的,在资格审查时均不予通过。。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3年04月07日09时00分至2023年04月12日09时00分(**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申请人自2023年04月07日09时00分至2023年04月12日09时00分(**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
邮 编:637200
联 系 人:周廷春
电 话:081****0055
传 真:081****0085
2023年04月07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