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园区****中心项目(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舟****园区****中心项目(二期)已由****群岛新****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由4幢多层宿舍楼、3幢高层宿舍楼、1****社区服务用房等辅房及配套道路组成,总用地面积约33905.68平方米(其中宿舍楼地块面积约58848平方米,配套道路面积约3344.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884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86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0150平方米,容积率1.14,建筑密度27.94%,绿地率27.04%。共设置停车位524个,其中地面停车79辆,地下停车42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2088个。
项目建设地址:本项目位于项目位于舟****园区一期和二期的过渡地带,****中心(一期),南临疏港大道,西起钓门路,**预留地块。
监理标段划分:1个标段。
服务期: □ 个日历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720个日历天。
项目质量目标:合格。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工程概算投资额约28587.38万元 ,监理服务费控制价270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本工程为房屋建筑工程,等级为二级。
2.2 监理范围与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原有电缆移位、地基基础、基坑围护、建筑、结构、安装(含水、电、消防、暖通、智能化、抗震支架、电梯、空气源热泵等)、室内公共部位装修、标识标牌、交通划线、室外附属工程(围墙、化粪池、道路、桥梁、雨污水、雨水回收系统、路灯、景观绿化、、泛光照明、消防给水及灌溉给水)及大市政配套水、电(含充电桩)、燃气、通讯、数字电视、信报箱、变配电设备、室外电缆等所有工程安全、进度、投资、质量等的全过程监理。
服务阶段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
□勘察阶段相关服务;
◆设计阶段相关服务;
◆保修阶段相关服务;
□其他阶段 相关服务。
3. 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经营行为: 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省外监理企业需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其他要求:1)、项目总监、班子成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以缴费状况显示已到账为准)),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本企业人员的材料证件。2)、诚信承诺: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3)、企业及项目总监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企业及项目总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近5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推)无行贿犯罪记录。5)、投标单位为外地企业的,在中标备案前,****服务中心住建窗口监理企业联系卡。
3.2拟派项目总监: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资格。
项目总监经营行为: 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本项目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零个;□一个;□两个在监项目。
其他要求:1、项目总监无在建项目,并符合浙政发【2021】5号文件和舟建发【2014】21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2、项目总监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则现任项目总监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在建项目的项目总监办理更换后,投标时需提供相关资料(①项目业主同意更换的证明;②原项目总监在建项目信息有备案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同意更换的证明或网上变更信息扫描件),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总监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和**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发布的信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2日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zsztb.****.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4.2 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陆“**市公共**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zsztb.****.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公司,客服电话****980000或者**电子招投标支持群****4159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实施网上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办公地址:**市**区迎宾大道111号
联 系 人:乐工 联系电话:0580-****321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市**区**街道长峙岛香樟园20幢13楼
联 系 人:沈工 联系电话:0580-****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