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EJYC- 202306) 1. 招标条件 1.1****南深高铁玉岑段**工程项目外加剂等物资招标采购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款项实行按月集中支付。本次采购项目施工单位已确定,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对项目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1.2.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2.3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见附件一。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见附件二、四、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 本次投标人必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om)注册;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详见(附件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4月7日10:00起至 2022年4月12日 17时 00 分。潜在投标人请于本时间内完成购买标书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包件响应、汇入标书费、汇款信息登记并匹配成功、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未按时完成,后果自负。 标书购买资料为:投标申请表(附件三)、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以及标书费(保证金)回执单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压缩文件格式或PDF格式,勿分散发送)。(注:投标保证金回执单于投标后发送) 4.3 招标文件每套(每包件)售价见附件一,售后不退。投标****银行账户汇出,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om)线上开标方式。本次物资招标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因故,本次招标不进行现场开标,网上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4月17日 10 时 00 分。 5.3采用线上开标,无需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所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为完整的扫描件(PDF版),未按要求上传文件则视为重大偏差,评标以投标文件扫描件为准,上传至网上的报价为含税报价。 5.4投标文件扫描件或网上报价上传不及时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om)上发布。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深铁路玉岑段**№1项目经理部 地 址:**壮族自治区****工业园区中铁二局玉岑铁路经理部 联 系 人:蒲雨欣、王 强 电 话:186****8185 、136****0034 邮 箱:****@qq.com、****@qq.com 开户单位:******南深铁路玉岑段**工程№1项目经理部 账号:211********00134646(所有标书费及保证金汇入账号,请备注:XX项目XX材料标书费、保证金) 开户行:****银行******支行营业室 联行号:102****70403 备注:保证金退还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8.附件 附件一:物资招标项目概况 附件二:招标内容、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条件清单、物资需求明细 附件三:投标申请表 附件四:需求明细表 附件五:技术规格书 附件六:结算方式 2023年 4月5日
附件一 物资招标项目概况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招标文件售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件三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
附件四:
需求明细表1
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当月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后,在第四个月20日前支付该批物资95%的价款,质保期满付5%;****银行转账、信用证或供应链金****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工行、航信交行、邮储电子保理、应付账款反向保理等)方式支付。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需求明细表2
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当月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后,在第四个月20日前支付该批物资95%的价款,质保期满付5%;****银行转账、信用证或供应链金****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工行、航信交行、邮储电子保理、应付账款反向保理等)方式支付。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需求明细表3
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当月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后,在第四个月20日前支付该批物资95%的价款,质保期满付5%;****银行转账、信用证或供应链金****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工行、航信交行、邮储电子保理、应付账款反向保理等)方式支付。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需求明细表4
注: 1、表中为初步设计规格数量,最终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使用单位可根据施工图对以上规格数量进行调整。 2、交货时间及地点具体以使用单位的书面传真通知为准。 3、具体规格型号与电商平台不一致的,以标书文件为准。 4、本包件结算、付款方式:合同“买方”在当月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后,在第四个月20日前支付该批物资95%的价款,质保期满付5%;****银行转账、信用证或供应链金****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工行、航信交行、邮储电子保理、应付账款反向保理等)方式支付。 5、发票要求:一票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附件五:
技术规格书(WJJ-1) (一)、减水剂 1、招标物资名称 减水剂 2、招标物资技术要求 混凝土减水剂适用标准: 《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 《混凝土外加剂规范》(GB8076—2016)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 《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定》(TB10005-2010)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J1155-2011)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指南》铁建设〔2010〕241号 《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5-2010)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JG/T223-2007) 《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GB35159-2017) 3、招标物资性能要求 外加剂产品应质量稳定且能改善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提高混凝土耐久性能;同时外加剂与水泥之间应有良好的相容性,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 4、招标物资试样选取及试验方法 检测内容及检测方法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中相关规定。 5、检验规则 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同编号的产品每50t为一批,不足50t按一批计,每批抽检一次,每批成品减水剂抽检,检测指标固含量应≥20%,掺量为1%。不合格的减水剂不得使用。 6、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产品出厂时应提供产品说明书,产品说明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生产厂名称; b)产品名称及类型; c)产品性能特点、主要成分及技术指标; d)适用范围 e)推荐掺量 ①)贮存条件及有效期,有效期从生产日期算起,企业根据产品性能自行规定 g)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安全防护提示等 8.包装 粉状外加剂可采用有塑料袋衬里的编织袋包装;液体外加剂可采用塑料桶、金属桶包装。包装净质量误差不超过1%。液体外加剂也可采用槽车散装,所有包裝容器上均应在明显位置注明以下内容:产品名称及类型、代号、执行标准、商标、净质量或体积、生产厂名及有效期限。生产目期和产晶批号应在产晶合格证上予以说明。 8. 质量保证期,6个月。 (二)、速凝剂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混凝土采用喷射法施工时掺加的速凝剂。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34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80um筛筛析法) GB/T 1346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性检验方法(eqv ISO 9597:1989) GB 8076 混凝土外加剂 GB/T 8077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 GB/T 17671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idt ISO 679:1989) JGJ 63 混凝土拌合用水 三、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速凝剂 用于喷射混凝土中,能使混凝土迅速凝结硬化的外加剂。 四、分类 1按照产品形态分为:粉状速凝剂和液体速凝剂。 2按照产品等级分为:一等品。 五、要求 1匀质性指标 匀质性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表1速凝剂匀质性指标
技术规格书(FMH-1) (一)技术要求 粉煤灰玻璃微珠占比应>30%,同时具有较好的流动度。每车进行检测,若不满足要求,将做退货处理,累计出现3次退货,将直****公司及项目限制交易一年以上。 除满足《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17)外,还必须满足《铁**涵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B10092-2017)、《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铁路混凝土工程预防碱-骨料反映技术条件》(TB/T3054-2002)中的相关规定,并不得与之相左。 其他标准与《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不一致时,以《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8)为准。 表1-1 粉煤灰的性能指标
注:1.当混凝土结构所处环境为严重冻融破坏环境时,宜采用烧失量不大于3.0%的粉煤灰。 2.当采用干法或半干法脱硫工艺排出的粉煤灰时,应检测半水亚硫酸钙含量。 3.“*”碱含量值用于计算混凝土的总碱含量。 (二)检验规则 1.出厂检验 供方应对粉煤灰进行出厂检验,检验报告内容包括出厂编号、出厂检验项目、分类、等级。具体执行《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17)的相关规定。 2.进场验收 粉煤灰进场时,需方对其生产厂名、品种、等级、重量、出厂日期、出厂编号等记录;质量证明文件的检查及抽样试验检验应符合下表要求。粉煤灰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上的检验项目必须包含(表1-2粉煤灰的检验要求)中的所有内容。
表1-2 粉煤灰的检验要求
粉煤灰质量按干灰(含水量<1%)的质量计算。取样方案按GB/T12573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1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3kg。 检验符合“表1-2 粉煤灰的性能指标”要求的为合格品;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在同一批中重新加倍取样进行全部项目的复检,以复检结果判定。凡低于“表1-2粉煤灰的性能指标”要求的为不合格品。 (三)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1.包装 粉煤灰可以散装或袋装。袋装每袋净含量为25kg或40kg,每袋净含量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99%。其他包装规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2.标志 散装粉煤灰应提供卡片,包括产品名称、分类、等级、净含量、批号、执行标准号、生产厂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 袋装粉煤灰的包装袋上应注明与散装粉煤灰卡片相同的内容。 3.运输与贮存 粉煤灰在运输与贮存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同时防止污染环境。 (四)、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技术规格书(DC-1) 1、招标物资名称 混凝土骨料 2、招标物资技术要求 混凝土骨料适用标准 《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8)《建设用砂》(GB/T 14684-2011)《建设用碎石、卵石》(GB/T 14685-2011)中相关标准。 3、招标物资性能要求 ①细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质地均匀坚固、吸水率低,空隙率小的洁净天然中粗河砂,也可选用专门机组生产的人工砂,不得使用海砂。 ②粗骨料应选用级配合理、粒形良好、质地均匀坚固、线胀系数小的洁净碎石,也可采用碎卵石或卵石,不宜采用砂岩碎石。 ③粗骨料的最大公称粒径不应超过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的2/3,且不得超过钢筋最小间距的3/4。配制强度等级C50及以上预应力混凝土时,粗骨料最大公称粒径(圆孔筛)不应大于25mm。 ④粗骨料应采用二级或多级级配,其松散堆积密度应大于1500kg/m3,紧密空隙率宜小于4%,吸水率应小于2%(用于干湿交替或冻融环境条件下的混凝土应小于1%)。 ⑤当粗骨料为碎石时,碎石的强度用岩石抗压强度表示,且岩石抗压强度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比不应小于1.5施工过程中碎石的强度可用压碎指标值进行控制。 ⑥粗骨料应采用岩相法检验其矿物组成。若粗骨料含有碱—硅酸反应活性矿物,其砂浆棒膨胀率应小于0.10%,不得使用具有碱—碳酸盐反应活性的骨料 4、招标物资试样选取及试验方法 检测内容及检测方法应符合《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8)中相关规定。 5、检验规则 连续进场的同料源、同品种、同规格骨料每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每批抽检一次,不合格的骨料不得使用。
二、通用技术要求 1. 对生产厂家的要求 1.1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国使用得到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投标人需对所提供的设备及其配件、电气、仪表设备、计算机、软件和工艺方面的一切专利费和执照费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招标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和技术专利侵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费用均与招标人无关。所涉及的有关专利费、执照费和其它这方面的费用纳入投标报价; 1.2. 用户需求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应清楚地说明并提交用于替代的标准或规范以及明显的差异点,并按较高标准执行。如上述内容中不为最新版本,请按最新版本采用。 投标人用于本次招标采购的材料如有不涉及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之处,投标人应提供所采用的国家标准、规范以及所采用版本的有关技术资料。 投标人应使本次招标采购的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并提供所采用的国家标准、规范以及所采用版本的有关技术资料。 2对产品的要求 制梁及悬灌用河砂必须是天然砂,用于高标号混凝土(C50及以上)。 3供货管理 3.1供货商对供货范围内的所有材料应遵循国家、部颁有关规定,说明书、采购合同等的有关规定; 3.2进场的材料应该接受招标方对进场材料按规定进行检验,不合格必须退货。由于材料质量问题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供货商负责; 3.3如供应商供应不符合标准与规范、合同约定的要求的材料时,施工单位即发出书面通知,供应商应立即按施工单位通知要求进行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4招标人对供货商采购材料的质量确认,均不减轻供货商对材料所负的质量责任; 3.5根据国家对材料抽样、送检的相关要求,进场材料必须接受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的检验和试验,供货商须自行考虑相关的各项送检费用,并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3.6凡属供货商自行采购的材料均由供货商自行运输。材料进场后,由招标方组织材料进场验收,如不满足相关验收规范要求,由供货商负责更换。 3.7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河砂含水率风险,收料验收时将根据试验室实测含水率扣除水份。 4包装、运输、成品保护、标志 4.1材料的运输与贮存符合:汽车运输。贮存由甲方负责。 4.2供应商应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扬尘。包装应按材料特点,需要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影响环保的情况下安全运抵。 4.3供货商应将货物安全运抵买方施工现场指定的地点; 5、售后服务及保修期 5.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后;7日内到项目部,并根据技术图纸要求:统计各类材料规格和数量; 5.2设置专职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和热线服务电话; 5.3由于产品质量原因出现的问题由投标方免费处理。投标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有处理问题能力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若投标方未能及时派人前来处理,需方有权自行处理,其费用为投标方处理的3倍,该费用将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投标方还应承担其它的索赔损失; 5.4中标单位在所地区有常驻售后服务人员,确保接到项目通知后3小时内到达项目施工现场处理解决相关问题; 5.5如需要产品检验试验、****工厂设备、生产过程等,投标人需要无条件配合,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费用中。
技术规格书(HNT-1) (一)技术要求 1.混凝土原材料及各项质量指标符合下列技术标准: 1.1.预拌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及国家有关标准。 1.2.强度的试验结果评定以GB/T 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为准。 1.3.混凝土泵送符合JGJ/T10-2011《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1.4.《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03年版 1.5.《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1.6.《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1.7.《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1.8.《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1.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10.《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 1.1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2010) 1.12.《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1.13.《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 1.14.《建设用砂》(GB/T14684-2011) 1.15.《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 1.1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 1.17.《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1.18.《混凝土外加剂》(GB/T8076-2008) 1.19.应满足**市雄**区工程项目相关设计要求。 同时应符合施工工艺有关规定并取得甲方、监理同意。 2 .混凝土有关性能指标要求: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所供混凝土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力学性能、耐久性能、和易性能、坍落度、初凝、终凝时间及其它性能要求,并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检验合格。 3混凝土所用原材料均应满足如下要求: 3.1对水泥的要求: 3.1.1配制混凝土用的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的规定,经检验确认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符合标准时方可使用。 3.1.2本工程要求水泥要有出厂质量证明(3d、28d)、提供包含氯离子含量、碱含量计算书、水泥复试试验报告、严禁使用不合格和过期水泥。 3.2.2对骨料及其他材料的要求: 1.普通混凝土所用的骨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骨料的选用应满足下列要求: 1.1碎石和卵石的粒径宜为5~31.5mm,含泥量不得大于1.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0.5%;泵送时最大粒径应为输送管径的1/4;吸水率不应大于1.5%,不得使用碱活性骨料,其他要求应符合《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的规定; 1.2细骨料采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的河砂;宜用中砂,含泥量不得大于3.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1.0%,其它要求应符合《建设用砂》(GB/T14684-2011)的规定 3.2.3拌制混凝土所用的水,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的规定。 3.2.4混凝土所有外加剂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一等品及以上的质量要求;选用外加剂时,应根据混凝土的性能要求、施工工艺及气候条件,结合混凝土的原材料性能、配合比及对水泥的适应性等因素,通过试验确定其品种和掺量;选用的外加剂应具有质量证明书,需要时还应检验其氯化物、硫酸盐等有害物质的含量,经验证确认对混凝土无有害影响方可使用。 3.2.5粉煤灰的级别不应低于二级,掺量不宜大于20%,硅粉掺量不应大于3%,其他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3.2.6每立方米混凝土中各类材料的总碱量(Na2O当量)不得大于3kg,每立方米混凝土中外加剂的总碱含量(Na2O当量)不得大于1kg。粗骨料使用**行碱活性检验,不得使用碱活性反应的骨料。 4.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混凝土中Cl-的含量,最大Cl-含量≤0.4kg/m3;混凝土氯离子扩散系数<4×10-12m2/s(28天龄期),混凝土抗硫酸盐等级不小于120(28天龄期)。 5.骨料在生产、采集、运输与存储过程中,严禁混入影响混凝土性能的有害物质,骨料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不得混杂,骨料在使用前保持洁净。 6.对混凝土和易性的要求:为了保证混凝土在浇注过程中不离析,要求混凝土有足够粘聚性,在泵送过程中不泌水、不离析。《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规定泵送混凝土10s时的对应压力泌水率不得超过40%,因此要求供应的混凝土泌水速度要慢,并能提供混凝土泌水速度的试验结果。 (二)、其他要求: 原材料由乙方负责检验并对其质量负责,如乙方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材料,给甲方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及监理随时可对其进行检查、监督。 1. 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且经监理批准的混凝土配合比进行生产,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派试验员进行监控,但甲方试验员的监控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的产品和技术责任。 1.1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试配要求的抗渗水压值应比设计值提高0.2Mpa; 1.1.2.选用低水化热水泥,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20kg/ m3,掺有活性掺合料时,水泥用量不得少于280kg/ m3; 1.1.3.砂率宜为35%~40%,泵送时可增至45%; 1.1.4.水灰比不得大于0.55; 1.1.5.普通防水混凝土坍落度不宜大于50mm。泵送时入泵坍落度宜为100~140mm,入泵前坍落度每小时损失值不应大于30mm,坍落度总损失值不应大于60mm;入模温度以温差控制,混凝土的表面温度与大气温度的差值不得大于25℃。混****中心温度的差值不得大于25℃。 1.1.6.防水混凝土缓凝时间宜为6~8h; 1.1.7.掺加引气剂或引气型减水剂时,混凝土含气量应控制在4%~5%; 1.1.8.混凝土减水剂选用优质羧酸高效减水剂; 1.1.9.混凝土膨胀剂应具有较好的补偿收缩、抗裂、抗渗的效果。 1.2.防水混凝土配料必须按配合比准确称量,计量允许偏差不应大于下列规定: 1.2.1.水泥、水、外加剂、掺合料为±1%; 1.2.2.砂、石为±2%。 1.2.3.混凝土搅拌时间不得少于2min;(搅拌时间指全部材料装入搅拌筒至开始出料的最短搅拌时间) 1.3混凝土现场质量保证技术要求 1.3.1.乙方应严格按照已经验证的理论配合比下达混凝土配料通知单进行混凝土的拌制; 1.3.2.乙方应保存混凝土出厂坍落度测试记录及搅拌单位取样部分混凝土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备查询; 1.3.3.要求乙方委派专业技术人员随车指导施工,做好一切应急措施; 1.3.4.有特殊要求混凝土配合比以书面交底为准。 (三)计量方式 3.1 采用过磅换算计量方式。甲方有权随时过磅抽查或全数过磅,如发现方数或重量有出入,则同批次混凝土方量按最小值计量,乙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 3.2 每批次浇筑完工3天内,双方对完成混凝土方量核算签认。
注:如需求明细表中的交货方式与技术规格书中的不一致的,以需求明细表中的为准。
附件六 结算方式: 均采用固定价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采取固定单价结算。 (2)到工地单价指物资运至招标人指定工地的价格 到工地单价=出厂(库)单价+运杂费单价。 出厂(库)单价:出厂(库)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 运杂费:运杂费指投标人将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方式交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运输费、装车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供货风险等)。 结算方式:货款分期支付。合同“买方”在当月扣除该批物资价值5%的质量保证金后,在第四个月20日前支付该批物资95%的价款,质保期满付5%;****银行转账、信用证或供应链金****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云信工行、航信交行、邮储电子保理、应付账款反向保理等)方式支付。5%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视为免除乙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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