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厂****处理厂)特许经营权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4月07日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定名称为准)
丙方(全称):中****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 特许经营协议
2、采购项目名称: ******处理厂****处理厂)特许经营权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本项目内容为******处理厂****处理厂)与相关配套管网的经营权。
二、合同金额
本项目初始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2.76 元/m3,具体详见特许经营协议。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履行期限: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三十(30) 年,特许经营期的起始日以特许经营协议6.2 款约定为准。
6.2 ******处理厂通过环保验收当天为本项目的开始商业运营日,即特许经营期起始日,从该日起,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和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若期初移交之日起的第6个月的最后一日,项目尚未完成环保验收,则特许经营期自该6个月期满之次日起计算,乙方应持续接收并处理污水,甲方负责办理临时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
地点:**县
四、特许经营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特许营权转让价款:本项目特许经营权转让总价款为 21400 万元(大写:贰亿壹仟肆佰万元整)人民币
转让价款支付:(1)乙方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三(3)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笔转让款(丙方首笔支付1.284 亿元至乙方,其中4494 万元作为丙方设立乙方的注册资本金, 8346 万元待项目获得融资后,由乙方偿还丙方;上述****银行账户的 三(3) 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合计支付金额为1.284 亿元,其中,甲方指定账户一接收 10914万元,甲方指定账户二接收 1926 万元(该笔资金专用于**县沅****公司设立乙方的注册资本金),乙方分别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一、账户二即可。甲方指定单位(**县沅****公司)应在收款 三(3) 日内向乙方货币实缴注入注册资本金1926 万元。
(2)乙方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且完成项目融资之后一个月内(最迟不超过半年)支付 0.5 亿元至甲方指定的账户一。
(3)剩余款项在项目完成环保验收后一个月内,扣除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调试及试运营阶段费用(包括人工、水费、电费、药剂费、污泥处理费等),以及移交设施的维修维护、更换及改造等费用后,乙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一。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 双方**协商解决
凡因执行本项目合同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在签署合同的任何一方发出争议通知指明争议事项后,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诉讼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若在尝试**协商解决六十(60) 日内,该争议未能根据第 17.1条款得到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向项目****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的持续履行
争议解决期间,签署合同的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中未处于争议之下的其他条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如果三方的签署日期不一致,以较晚日期为生效日。
八、合同份数
本协议以中文订立,正本壹式捌(8) 份,甲方、乙方、两方各执贰(2) 份,****机关备案贰(2)份。
本协议由各方各自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其签名下注明的日期签署。各方愿受本协议的法律约束。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月5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谭小强
乙方:****(暂定,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定名称为准)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系旭友
丙方:中****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李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