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淮军圩堡群项目张老圩文物保护维修工程施工
**县淮军圩堡群项目张老圩文物保护维修工程施工
合同编号: | ****-002 |
合同名称: | **县淮军圩堡群项目张老圩文物保护维修工程施工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县淮军圩堡群项目张老圩文物保护维修工程施工 |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 工程招标 |
招标人(甲方): | |
合同甲方编号: | 913********1956712 |
中标人(乙方): | |
合同乙方编号: | 913********956912U |
所属地域: | **省 |
合同金额: | 8821.015132万元 |
合同签订日期: | 2023年03月24日 |
合同公告日期: | 2023年03月24日 |
代理机构: | |
中标、成交公告: | |
合同附件: | 详情见附件 |
免责声明 : |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省公共**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2天17小时35分44秒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提交节点:2023-03-24
- 中标人签章办理状态:通过办理时间:2023-03-27办理用时:2天16小时60分
- 交易中心见证办理状态:通过办理时间:2023-03-27办理用时:0天0小时18分
履约信息详情
主体代码: | 913********956912U | 主体名称: | **** |
主体类型: | 法人 | 主体角色: | 投标人 |
交易项目编号: | **** | 交易项目名称: | **县淮军圩堡群项目张老圩文物保护维修工程施工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县淮军圩堡群项目张老圩文物保护维修工程施工 |
合同金额(元): | ****0151.32 | 合同结算金额(元): | ****0151.32 |
合同工期(天): | 365 | 实际工期(天): | 365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3-03-24 14:39:11 | 履约信息递交时间: | 2023-04-07 14:46:37 |
安全达标情况: | 合格 | 环保达标情况: | 合格 |
质量达标情况: | 合格 | 发布部门: | **** |
附件:
682
016115
******公司
24小时服务热线:9550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单独履约保证保险凭证
****(受益人名称);编号:234********012****00036
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浙
江省******公司(
2023ABG20022(标段编号)的**堡项目张老圩文物保护维修工程
施工(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
“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爱
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
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
险凭证(以下简称“本保险凭证”)。
一、本保险凭证保证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受益人
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本保险凭证保证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陆万肆仟贰佰
零叁元零叁分(¥****203.03)。
三、本保险凭证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但最长不超过2024年03月17日。
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
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险凭证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
的情形;
(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险凭证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市**区**路
267****中心A座7楼。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公章。
五、本保险凭证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
意转让本保险凭证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险凭证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险凭证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七、本保险凭证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国法律,因本保险凭证产生的纠纷
案件,****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保险凭证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
开立人:******公司****公司(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会作程306签字)
地址:**市**区**路269****中心A座7楼
和
化
邮政编码:230000
电话:0551-****9680
县
传真:上
开立时间:2023年3月17日
y
银行保函移交
****:
你单位2023年3月22日交履约保函壹份,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壹佰柒拾陆万肆仟贰佰零叁元叁分(¥****203.03
元),受益人:****,保
证单位:******公司****公司,项目名称:
**县淮军圩堡群项目张老圩文物保护维修工程施工,担保
有效期限从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3月17日止。
移众人:平
接收人:我的李
2023年3月22日
宋丰景:153****9996
三、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
法定代表人:吕**
法定住所:**省**市**市大洋街道**大道92号
成员二名称:****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正松
法定住所:**省**市**县丰乐镇丰乐街道99号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协商,自愿组成**省**市古建筑工
****公司、****公司(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县淮军圩堡群项目张老圩文物保护维修工程项目(招标项目名称)标
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
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省**
****公司、****公司(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
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
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
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过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
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
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
3401
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具有古建
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
格,承担本项目修鳝工程、壕沟、景观绿化等50%的专业工程;
成员二名称:****公司,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
1
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格,承担本项目房建及市政相关50%
的专业工程;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
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
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叁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建设有
成货二名称****公司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0403
口
2023年02月13_日
403787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和****公司联合体(联合体牵头
人:****)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
、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县淮军圩堡群项目张老圩文物保护维修工程施工工程施
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县淮军圩堡群项目张老圩文物保护维修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县。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关于**县淮军圩堡群项目立项的批复(发改投资字〔2020〕187号)。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工程内容:张老圩古建筑维修复建及文物保护维修等,本项目为市级文物保护修缮工程
,项目位于**市**县境内,建设范围以张老圩壕沟外沿为界限,占地面积约为86亩,其
中主岛占地约27亩,北岛占地约14亩,壕沟占地约45亩。本次工程复原占地面积约6800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主要内容包括复原建筑12组,复原桥梁2座,维修建
筑1组,维修桥梁2座,壕沟清淤回填及驳岸修整加固约2.5km。。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以工程清单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1日,以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36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
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捌仟捌佰贰拾壹万零壹佰伍拾壹元叁角贰分(****0151.32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贰佰零捌万零捌佰肆拾贰元零捌分(****842.08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1-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肆佰肆拾万元整(****000.00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整(****000.00元)。
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法。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
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
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
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
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2023年3月24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县签订。
-2-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陆份。
发包人:****承包人:**省**市古建筑工程有
(公章),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吕**
(签字)
司育邦(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913********956912U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省**市**市大洋街道**
地址:
大道92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317000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吕**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0576-****2736
传真:
传真:0576-****1499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崇和支行
账号:
账号:510********0010
承包人:****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913********77769XT
地址:**市**县丰乐镇丰乐街道99号
邮政编码:230000
法定代表人:吴正松
委托代理人:/
电话:183****6583
传真:/
电子信箱:****@qq.com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
天鹅湖支行
账号:340********052503905
-3-
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
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
面文件。
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
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7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
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
审查合格。
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
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1.1.1.9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
。
1.1.1.10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
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
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4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
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5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
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
1.1.2.6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
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
1.1.2.7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
的人。
1.1.2.8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
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1.1.2.9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
1.1.3工程和设备
1.1.3.1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
备。
1.1.3.4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
永久工程。
1.1.3.5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
装置。
1.1.3.6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
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7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
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3.8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
1.1.3.9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0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
1.1.4日期和期限
1.1.4.1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
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7.3.2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
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
1.1.4.2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
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13.2.3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
1.1.4.3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
的期限变更。
1.1.4.4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
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1.1.4.5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之日起计算。
-5-
1.1.4.6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
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1.1.4.7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
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
1.1.5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
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
1.1.5.2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
,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
1.1.5.3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
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
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
1.1.5.5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
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
1.1.5.6计日工: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计日工
计价的变更工作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
1.1.5.7质量保证金:是指按照第15.3款〔质量保证金〕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
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
1.1.5.8总价项目:是指在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的计量规则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在已标
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以总价或以费率形式计算的项目。
1.1.6其他
1.1.6.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语言文字
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
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合同的语言。
1.3法律
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政府规章等。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6-
1.4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
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4.2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发包人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
合同条款中约定提供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应当
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
前述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
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
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
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和交底
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内容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并组织承包人、
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
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按照第7.5.1项〔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
1.6.2图纸的错误
-7-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
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附具相关意见并立即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通知后的
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合理时间是指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报送通知后,尽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
图纸修改补充所需的时间。
1.6.3图纸的修改和补充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经图纸原设计人及审批部门同意,并由监理人在工程或工程相应部
位施工前将修改后的图纸或补充图纸提交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修改或补充后的图纸施工。
1.6.4承包人文件
承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应当由其编制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并按照专用合
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形式提交监理人,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7天内审查完毕,监理人对承包人
文件有异议的,承包人应予以修改,并重新报送监理人。监理人的审查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
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
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
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1.7联络
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
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
1.7.2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任何一方合同
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7.3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
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
1.8严禁贿赂
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
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包人不得与监理人或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
人不得为监理人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向监理人支
付报酬。
1.9化石、文物
在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
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
坏上述物品,****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
-8-
发包人、监理人****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
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1.10交通运输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
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
和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
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
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
人承担。
1.10.2场外交通
发包人应提供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
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管理部门的监
督和检查。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发包人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
1.10.3场内交通
发包人应提供场内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并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免
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
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除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
工所需的其他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
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
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
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
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
1.10.5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
可能引起的赔偿。
1.10.6水路和航空运输
-9-
本款前述各项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道、航线、
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
飞机等。
1.11知识产权
1.11.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
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
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
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
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
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
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1.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承包人在使用材
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
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
责任。
1.11.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
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1.12保密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
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技术秘密及声明
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出现下
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
(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
(2)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
(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
-10-
,法定代表人或
廉政监督联系人
授权代表:(职务
姓名:
)姓名:
签字:
签字:
电话:,
地址:
廉政监督联系人
日期:
姓名:
签字:
电话:
地址:
日期:
-88-
附件9: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身份证号码 |
一、总部人员 | 一、总部人员 | 一、总部人员 | 一、总部人员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二、现场人员 | 二、现场人员 | 二、现场人员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法 | 项目经理 | 工程师 | ||
项目副经理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唐宗岳 | 技术负责人 | 高工 | ||
施工员 | |||||
质检员(质量员) | |||||
安全员 | |||||
资料员 | |||||
其他人员 | |||||
-89-
附件10:预付款担保
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
编号:
,(受益人名称):
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
日就(标段编号)的(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主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主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主
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
目的使用预付款,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应当向受
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发包人全额扣回预付款之日止。
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
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
(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
其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
效。
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90-
开立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立时间:年月日
-91-
附件11:支付担保
支付保函示范文本
编号:
,(受益人名称):
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
日就(标段编号)的(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受益人为
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
项下的工程款(指基础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工程款)付款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
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履行基础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
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
项支付之日后日止。
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
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
(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
其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
效。
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申请人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92-
开立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立时间:年月日
-93-
附件12:暂估价一览表
12-1: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2-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2-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94-
附件13:安全生产合同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县淮军圩堡群项目张老圩文物保护维修工程施工(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肥
西****集团****公司(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省临
海****公司和****公司联合体(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
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
,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
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
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
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
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
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
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
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
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
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
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
-95-
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
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
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
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
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
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
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
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
失效。
5.本合同正本—式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
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司育邦(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吕**
(签
字)
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24日
-96-
附件14: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
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
致:****_(招标人名称)
本人作为拟委任的施工项目经理,承担相关质量终身责任,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进行施工。
二、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及标准。
三、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
四、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精心
组织施工。
五、施工中采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并严格按规定执行见证取样
制度。
六、建立、健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质量的检查和记录。
七、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义务。
八、履行相关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事故处理等职责。
九、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项目经理:**法(签字)
日期:2023年3月24日
,-97-
中标通知书
编号:
****和****公司联合体
你单位于**县淮军圩堡群项目张老圩文物保护维修工程施工重要提示:
项目(项目编号:****)招投标中,经评定,被确定为中标1、中标人应当按照本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人。投标报价为:人民币捌仟捌佰贰拾壹万零壹佰伍拾壹元叁角贰分2、中标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中
(¥****0151.32元)。工期:365日历天。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标人,将被追究违约责任。****管理部门将对其违约行为进行
范合格标准。记录并予以披露。
请你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附则:
无故逾期视为放弃中标资格。1、《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签订的法律依据。此内容不得变更应作为合同
工程名称:**县淮军圩堡群项目张老圩文物保护维修工程施工的组成部分:
工程地点:**县2、中标人不得转让、出卖《中标通知书》:
结构层次:建筑面积:13、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须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预算价:9780.480244万元中标金额:****0151.32元4、办理合同见证和备案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项目经理:**法
(1)合同原件
开工日期:(2)履约保证金等各种担保(复印件)/
中标范围:图纸、招标文件、清单约定的所有内容
万
招标人盖章)招定代理机构:章)
2023年2月28日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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