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地址:**县东门桥建设大楼
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县华阳镇**路祥和名苑2#105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开标时间
2023年4月7日10时00分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排序按中标候选人名称笔画顺序
(首字笔画相同,按第2字笔画,以此类推)
中标候选人
名称:****(联合体:****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县板桥头乡中村下村98号;**省**市郑东新区商鼎路69号B座2单元10层1003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200000元;建设工程费****925.00元;设备购置费 ****200.00元;运营服务费160万元
工期(交货期):建设工期共计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含采购)180日历天。运营服务期10年(不含建设期、试运营期)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郭正伟 ,拟派施工负责人倪泽辉
相关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162110;皖234****16879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中标候选人
名称:**市****公司(联合体:******公司)
地址:**省**市**县涛城镇梅村新村158号;**市**区**路225号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200000元;建设工程费 ****223.05元;设备购置费****727.95元;运营服务费160万元
工期(交货期):建设工期共计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含采购)180日历天。运营服务期10年(不含建设期、试运营期)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陈建东,拟派施工负责人吕**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201****0350;皖234****5675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行业/市政公用/排水工程 乙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中标候选人
名称:****公司(联合体:****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委员会办公楼;**市**区兴民路222号之三4909房
投标报价:设计费报价200000元;建设工程费 ****246.00元;设备购置费 ****389.00元;运营服务费160万元
工期(交货期):建设工期共计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含采购)180日历天。运营服务期10年(不含建设期、试运营期)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
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谭亦灏;拟派施工负责人诸先进
相关证书名称:**高级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193;皖234****2675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1、******公司、**县****公司;******公司、******公司不符合招标公告3.7条规定,按否决投标处理;
2、绩****公司不符合招标公告3.3.(1)规定,按否决投标处理;
3、******公司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条规定,按否决投标处理。
公示时间
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10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0563-****60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996。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35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项目信息
- 招标公告
- 答疑补疑
- 开标信息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中标结果公示
- 中标通知书
- 合同公开
- 履约信息
- 项目信息
- 招标(采购)公告
- 答疑补疑
- 开标信息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中标(成交)公告
- 中标通知书
- 合同公开
- 履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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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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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公示
- 交易公告
- 变更公告
- 答疑补遗
- 结果公示
- 交易公告
- 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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