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2023年公共服务质量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1日 09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本项目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等文件要求,参照国家标准GB/T 19038《顾客满意测评模型和方法指南》、GB/T 26316《市场、民意和社会调查服务要求》、GB/T 36733《服务质量评价通则》,开展**市及各设区市县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旨在通过监测和评价2023年**市公共服务质量水平,形成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系统了解**市及各设区市县的公共服务质量现状,准确掌握本市公共服务质量发展态势,查找质量成效与短板,有针对性地改进和提升本市公共服务质量整体水平,推进本市高质量发展。
2023年**市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领域包括公共教育、公共就业、医疗服务、社会保 障、公用事业、生态环境、公共交通、公共安全、公共文化、公共 体育、养老服务、政务服务等 12 个方面,按照指标设置适应性、安全性、公益性、效率性和便捷性等原则,选取居民易于感受、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作为监测指标,形成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指标体系。第三章 服务需求
一、项目背景与服务要求内容
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服务质量摆到突出位置,2017年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要求“实施服务质量监测基础建设工程”和“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和结果通报”。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到2035年,“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提出“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效率”。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系列指示精神,2022年7****办公室印发《**市“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多措并举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市持续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工作,旨在准确掌握本市公共服务质量发展态势,查找质量成效与短板,有针对性地改进和提升本市公共服务质量整体水平,推进本市高质量发展。
本项目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等文件要求,参照国家标准GB/T 19038《顾客满意测评模型和方法指南》、GB/T 26316《市场、民意和社会调查服务要求》、GB/T 36733《服务质量评价通则》,开展**市各县(市)区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旨在通过监测和评价2023年**市公共服务质量水平,形成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系统了解**市各县(市)区的公共服务质量现状,加快提升**市公共服务质量水平,促进全市高质量发展。2023年**市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的领域包括公共教育、公共就业、医疗服务、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生态环境、公共交通、公共安全、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养老服务、政务服务和生活服务等 13 个方面,按照指标设置适应性、安全性、公益性、效率性和便捷性等原则,选取居民易于感受、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作为监测指标,形成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指标体系。
本项目分别于年中和年底,开展两次**市公共服务质量监测。采用拦截面访和网络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样本配额为:拦截面访占比 30%,网络调查占比70%。数据采集范围覆盖**市7个县(市)区,分别为**区、**区、**县、西**、**县、**市、**市,涉及生活区、生产区、住宅区、商贸区、企事业单位、旅游景区等区域,数据采集对象为**市各县(市)区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且在当地居住1年及以上的常住人口,每个各县(市)区消费者的有效抽样量不低于247个,两次调查总数不低于3458个。考虑到不同人群对公共服务 13个监测领域的了解程度有所不同,有效样本量的统计应明确到每个领域,以保证每个领域的统计精度,即确保每个领域每个县(市)区获取的有效样本量至少为 247个。
为确保调查数据质量,2023年**市公共服务质量监测项目调查结果综合运用逻辑检验、数据复核、现场抽查等方法进行数据的质量控制。所有调查问卷均需要通过逻辑检验,逻辑矛盾的问卷将被判为废卷。问卷调查期间访问员要按问卷问题的内容、顺序及跳跃指示逐项询问,并按被调查人的回答逐项认真如实填写,以防出现漏填或错填;如被调查对象文化水平较低或语言障碍不能理解原意时,访问员可作适当解释,但解释要忠于原意,不应自行或由其他人代答。项目负责人对每日新增问卷进行复核,发现不合格或漏填、错填的现象,令相应访问员马上进行补访,补访的样本要求与原样本属性相近。问卷录入环节根据预先设定的问卷空白率、答案重复率等指标筛选有效问卷。数据录入处理由专人控制,进行双录入双检验,数据录入错码率应低于千分之一。数据计算结果需通过统计检验,统计结果显著才能使用。
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第一次监测与调查分析,形成第一阶段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报告。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第二次监测与调查分析,形成第二阶段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报告。
二、任务部署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三、保密要求
监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在所承担项目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如(但不限于):监测工作过程中的信息、数据及结论等,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对外泄露。
四、应急工作的实施
根据采购人需求,在应急工作处理情况下,监测机构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相关工作。五、责任追究
如果供应商不满足采购文件需求,提供虚假材料投标,违规开展调查工作,采购人将视情节严重进行公开通报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1.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政府采购网,技****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1.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
1.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1.6不能到达现场的供应商投标备份文件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加密)方式,请发送至邮箱****@126.com,发送邮件后必须致电确认,接收人孟先生,联系电话:133****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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