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0 12:26
**市**县百都乡、百省乡 2 个乡镇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市**县百都乡、百省乡 2 个乡镇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实施规模45.6094公顷,新增水田面积44.8382公顷。包含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及其他工程等,实际建设规模和内容以审核通过的规划设计和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开标时间 | 2023年4月4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4月1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4月13日 | |||||||||||
预中标人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投标总报价 | ****9539.07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苏顺兴(注册编号:桂245****38545;身份证号:4521xxxxxxxxxxxx58)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秦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21)****298,身份证号:4501xxxxxxxxxxxx1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市**区2021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社会资本参与方采购(E标段),**市**区2021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社会资本参与方采购(F标段),**市**县陈塘镇罗应村等9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投标总报价 | ****5224.13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黄慧惠(注册编号:桂245****38511;身份证号:4527xxxxxxxxxxxx4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17)****885,身份证号:4526xxxxxxxxxxxx1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县**镇、那桐镇、**镇、丁当镇等4个乡镇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自贸区**港片区****公司 | ||||||||||||
投标总报价 | ****5901.79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黎炳德(注册编号:桂245****53097;身份证号:4507xxxxxxxxxxxx1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梁福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16)****974,身份证号:4509xxxxxxxxxxxx1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市**区大寺镇屯妙村1、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整改及管护工程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在**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bsggzy等网站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6-****587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