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人行道修复、透水提升改造、缘石坡道改造项目(二期)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市**街道锦福路2-4号楼4层左边
中标(成交)金额:46.****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 | **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人行道修复、透水提升改造、缘石坡道改造项目(二期) | 本项目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人行道修复、透水提升改造、缘石坡道改造项目(二期) | 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工。 | 蔡玲玲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诗琦、苏文春、徐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一)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费率标准如下: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按1.0%,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取。(二)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服务费,****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公司;开户行:****银行****公司;帐 号:201********6999。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各供应商的资格性与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公司技术部分得分25分,按磋商文件规定“技术部分最终得分低于技术部分总分50%的供应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视为无效文件”,磋商文件技术部分总分66分,故该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市**东路126号
联系方式:朱先生、139****2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桂洋镇桂洋村751号
联系方式:王晶晶、139****0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晶晶
电 话: 139****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