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其“长庆●陇东佳园—日欣园、月华轩组团项目(三期)水泵房改造工程”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于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1日在**经济信息网发布公示,公示期间无潜在供应商提出异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内容及概况:
1、委托拟定的供应商负责长庆●陇东佳园—日欣园、月华轩组团项目(三期)水泵房改造工程,采购内容:拆除原有不用废弃的管线、水箱等设备,新增两套智联双罐式无负压设备及相应的泵、控制柜、数据采集系统、水质在线检测设备、监控设备等,泵房的土建及装饰装修。(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项目概况:长庆●陇东佳园—日欣园、月华轩组团项目(三期)二次供水由原来在二期已经建设投运的15#楼泵房提供,由于二期在三供一业移交及改造过程中,未考虑三期负荷和容量。按照**对二次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方针与政策,依据《**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等文件,需要对三期二次供水泵房进行改造。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天数120日历天。
三、项目总预算:本项目预算资金为****280.29元(其中含暂列金30000元)(最高限价)。
四、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
1、根据《**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居民二次供水设施,鼓励供水企业实施统建统管。
第十九条:二次供水设施应采用“建管合一”管理模式。
2、目前,**市****供水企业为****,具有唯一性。
3、已建成的长庆●陇东佳园星湖湾项目(一期)、长庆●陇东佳园日欣园、月华轩项目(二期)二次供水设施统一由****负责管理维护。长庆●陇东佳园日欣园、月华轩项目(三期)后期建成也将移交****负责管理维护。根据有关招标法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承包商、供应商或服务商处采购的。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14号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正、反面复印件)。
(3)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七、公告期限及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12日08时30分开始,2023年4月14日17时00分截止;
2.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八、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15时00分(**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二楼会议室
九、开启
时间:2023年4月19日15时00分(**时间)
地点:****二楼会议室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石油东路
联系方式:0934-****222 136****1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秦直西路瑞泰商业综合体C区207室
联系方式:0934-****6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晓康
电 话:183****1301
****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