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JCG-GK-F202****50067-1 采购人(全称): ****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中心片区起步区详细城市设计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注:费用包含项目评审所需的专家咨询、公示等所有费用,结算时不另计。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 履行期限: 2022-10-18 —— 2023-02-15 3.2 履行地点:**省 **市 **市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合同要求 4.结算方式 13b23d05c41c440fb01d757ea20a6d****00000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公司****支行(****:214********000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按以下勾选方式执行: 按含税总价包干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按综合固定单价据实结算,综合固定单价为,含税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叁佰伍拾万元整(小写:****000元),以实际发生采购量及单价结算。 付款方式见【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甲乙违约责任详见【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第二节 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或成交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3)“服务”系指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4)“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5)“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 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 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或成交结果一致。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 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方式见【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2 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项目基本情况 6.1 详细内容见【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服务内容 7.1详细内容见【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8.服务标准 8.1 详细内容见【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9.服务期限 9.1 服务期限为4月,自2022年10月18日至2023年2月15日。 10.成果验收 10.1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验收具体事宜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办理。 10.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应在1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10.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 11.保密义务 11.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2.合同价款支付 12.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2.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服务验收合格后的十五****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2.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服务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2.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 12.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 13.违约责任 13.1见【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 14.合同的变更 14.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14.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4.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5.合同中止与终止 15.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在与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5.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6.合同转让和分包 16.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6.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6.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7.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 17.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履行本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称其是采购指定供应商。 18.不可抗力 18.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8.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19.解决争议的方法 19.1 合同各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19.2 调解不成可以按下列方式提起诉讼: (1)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3 如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0.法律适用 20.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1.通知 21.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1.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2.合同未尽事项 22.1合同未尽事项见【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3.合同份数及生效 23.1合同份数见【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23.2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节 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服务类)
附件: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心片区起步区详细城市设计编制 2.规划范围:规****中心片区的核心区,具体范围**武深高速公路,西至永裕路,南至经八路-金城大道沿线,北至北盛大道。规划面积为5.85平方公里。 二、规划内容及要求: 2.1规划内容 (1)总体设计定位 对接金**城上位规划要求和区域发展条件,结合中心片区控制性规划的目标愿景和规划理念,梳理核心区的优势基础,深入分析核心区的生态**、文化特质和空间本底条件等要素,结合**禀赋条件和发展目标愿景,提炼区域的总体设计定位。 (2)功能策划和业态研究 结合总体设计定位,系统梳理本地就业者、居住者和外来创新人员等多元人群的基本服务和特定服务需求,采用规划分析手段和功能策划理念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适合核心区发展的功能类型,明确具体业态配比。从而塑造核心区功能名片,形成区域知名度,吸引核心功能和多元人群集聚。 (3)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 在中心片区控规方案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核心区与周边地区的空间组织关系,采用先进的规划设计理念,结合自身生态、人文、交通等多方面的空间**要素,明确核心区的空间结构,细化功能布局,明确各类用地布局与规模,****中心片区用地布局方案中。 (4)整体空间形态 在中心片区总体城市设计方案基础上,结合最新的规划要求,围绕轨道交通TOD发展,围绕城市山水格局,优化整体空间形态方案。重点包括: ①重要视觉走廊与界面:对片区内空间结构和城市形态进行系统分析和研究,明确片区内重要的视觉走廊位置,并提出视觉走廊两侧界面的相关控制要求。 ②标志性地区与重要节点:从区域整体角度出发,确定片区标志性地区和重要节点的位置以及空间形态控制的建议。 ③高度控制:结合片区空间设计整体思路,确定标志性建筑位置及片区内各地块高度控制要求。 ④城市天际线:提出符合片区特色的城市天际线设想,与区域山水**、城市建筑环境相协调。 (5)景观风貌设计 基于金**城整体景观风貌体系,考虑市民活动需求,对核心区内的天际轮廓、景观节点、标志建筑、视线廊道、街道界面和特色地段等空间要素分别进行梳理。 对区域内整体的建筑形态、建筑风格、建筑色彩、建筑材料等风貌特色提出引导性规划建议和空间形态设计。对重点地块进行针对性研究,提出具体的改造优化建议和风貌管控内容。 (6)公共开敞空间 结合生态、现状空间要素等**,布局核心区公共开敞空间,明确广场、公园绿地、特色街道和滨水空间等重要开敞空间的位置范围、布局特点、主题功能和风格特色,提出控制引导要求,制定绿地空间的刚性管控下限和系统衔接标准。 (7)综合交通规划 根据交通需求分析,****中心片区总体交通系统的联系,梳理道路交通网络与等级体系;根据人群活动特点和方案功能布局模式,加强与城市公共交通有机衔接的步行活动轨迹和路径的研究,****交通站点落位对核心区交通流线带来的影响。考虑多元人群就业、休憩娱乐等活动的路线组织需求,提出宜人活动空间的设计策略。 (8)节点详细设计 ****交通站点周边地区进行深化详细设计,细化公共开敞空间,研究标志性建筑位置及周边建筑组群关系、建筑立面色彩等风貌管控指引。对片区建筑的形态、风格、高度、建筑色彩基调及组合方式进行细化研究。 (9)地块设计导则 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 将总体设计管控要求分解至各个地块,包括风貌管控、公共空间、地下空间等;并形成地块设计导则,作为土地带条件出让的附件。 (10)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议 加强城市设计方案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衔接;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尚不完善之处,城市设计方案予以深化完善并提出修改建议。 (11)分阶段建设时序建议 以“远近结合”为原则,对项目的开发建设路径和实施运营措施进行研究,提出分期实施的时序安排。同时结合城市设计方案,提出近期实施的重点项目库和实施建议。 2.2规划要求 (1)设计深度 核心区城市设计参考**市重点片区城市设计要求及节点地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要求,进****中心片区起步区(约5.85平方公里用地,研究范围可适当放大)城市形象和风貌管控要求,从总体定位、空间形态、建筑布局、景观设计等入手开展片区详细城市设计研究工作,详细城市设计须达到地块规划图则深度并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保持协调一致。 (2)相关工作要求 设计人员要充分了解现状情况,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听取有关部门意见。设计人要按委托方需求进行各阶段成果汇报和若干次讨论,包括委托方要求的审查、汇报等工作。 参与起步区内相关规划成果和建设方案咨询及评审,作为片区责任规划师,负责片区规划全流程技术服务。 三、规划成果 本次规划成果包括规划说明书、图集、图则三部分内容。 (1)规划说明书 规划说明书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范围、上位及相关规划解读、规划目标、设计定位、功能业态、空间结构规划、交通系统组织、公共空间系统、景观风貌、形象塑造策略、重点地块节点城市设计说明等内容。编制时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2)图集 图集包括但不限于区位图、规划范围图、用地现状图、市**道路交通要素现状图、土地使用规划图、城市设计总平面图、空间结构图、道路等级系统规划图、道路断面示意图、慢行交通规划图、绿地景观规划图、公共服务设施系统规划图、开发强度控制图、建筑高度控制图,以及表达规划设计理念的若干分析图和效果图。 (3)图则 图则应明确各地块的界线和坐标、各地块退界要求、各地块建筑界面贴线和连续要求、街坊公共通道控制要求、机动车开口控制要求、道路中线坐标和标高、道路断面和宽度、各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包括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配建标准、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配建要求)、对地块建筑风貌、公共空间、地下空间等的引导要求。编制时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四、相关标准: 执行国家、省市相关编制标准,并满足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及委托单位质量体系文件中相关规定要求。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⑴《**经开区(高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⑵《金**城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⑶《**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方案 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8 年修订版)》和**镇、洞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⑸ 已编制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 ⑹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质量体系文件中相关规定。 五、成果资料: 全部资料按采购人项目设计任务要求按时提供,取得设计任务的关键批复资料或意见,提交成果验收通过的文本和图纸。成果资料由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组成(成果份数以签订合同为准)。 六、服务期限: 详细城市设计编制周期初步按120天计算,具体以合同为准。同时满足上级对于片区详细城市设计审查时间要求,按甲方要求完成规划成果编制。 注:本电子合同如有未约定或内容与线下合同不一致的,实际履行以线下合同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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