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家级矿****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国家级矿****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靖发改审批字【2022】6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解决,出资比例:****政府专项债券79%,自筹解决21%。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国家级矿****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内容:****中心建筑面积5531.91平方米,本项目投资约1700万元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采购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施工、采购、竣工验收以及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为准)。
2.4建设地点:**县。
2.5计划工期:设计周期:2023年5月11日-2023年6月10日
施工工期:2023年6月11日-2025年5月30日
2.6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7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券及自筹解决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满足以下三个资质其中之一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1)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资质投标: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
(3)单资质投标:
①施工单位资质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外省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上一年度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认可最高等级,企业所在省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进行信用综合评价的除外),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②设计资质满足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外省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上一年度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认可最高等级,企业所在省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未进行信用综合评价的除外)。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企业信誉良好,且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如为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3.2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椎,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
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9-2021年)的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年份后至2021****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 **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人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加投标报名
3.5信誉要求:
(1****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6.232:8088/TPBidder)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5月6日9时00分,地点****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新大厅)。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
联系人:姜川
联系电话:0439-****67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县**大街
联 系 人:刘颖
联 系 电 话:180****7726
****管理部门:**县建****办公室
**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9-****919
邮箱:****@qq.com
地址:**县**大街2017号
邮编:1352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省公共**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