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3 09:00
标的名称 | ****宾馆 | ||
项目编号 | **** | 租赁底价 | 197.4638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4-13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3-04-25 |
标的所在地区 | **市>市辖区>**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资产租赁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资产租赁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贵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 (https://www.****.com/News2017?id=204),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名称 | ****宾馆 | ||||
坐落 | **市**区鼎山街道东部**D3-2-2/02****党校) | 楼盘名称 | / | ||
租赁底价 | 197.4638 万元 | 租赁期限(年) | 5 | ||
租金支付方式 | 5年租期内设施设备租金211.15万元须一次性付清,房屋租金按每季度支付一次 | 免租期 | / | ||
租金递增方式 | 不递增 | 招租用途 | 经营酒店(包含餐饮、住宿等) | ||
产权证号 | / | ||||
楼层 | 1-5 | 结构 | / | ||
房屋证载用途 | / | 房屋建筑面积 | 10093.82㎡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招租方负责在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次日起15日内(承租方需按约定足额支付首期房屋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设施设备5年租金)将标的移交给承租方。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吴斌 | 联系电话 | 138****2995 |
招租方名称 | **** | |||
行为批准机构 | ****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一、项目系******宾馆****党校)招租,本次招租包含室内设施设备,详见附件《设施设备清单》。该标的租赁底价为首年年租金(其中,房屋首年年租金为193.8万元,设施设备首年年租金为42.23万元)。标的若有溢价,溢价部分为房屋年租金,设施设备年租金不变。 二、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联交所**支所工作时间)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同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待**联交所出具《交易资格确认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联交所提交承租申请且通过资格审核,并将本项目交易保证金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四、为保护招租方和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利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招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招租方的违约金:(一)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二)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三)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租金的;(四)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五)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六)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承诺,成为承租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赁合同版本(详见附件)在约定时限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六、意向承租方须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及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无房地产权证,此次招租面积为招租方自行测量,实际招租面积以移交为准等)、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等),若决定承租,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承租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承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以其他方式放弃承租行为,否则将视为违约。 七、租赁期限内,房屋内设施设备的保管、维护及维修等责任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租赁到期后,承租方需按照《设施设备清单》进行移交。 八、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价款{5年设施设备租金(金额为211.15万元)和房屋首季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房屋首季度租金)一次性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租赁合同终止后,根据租赁合同约定返还履约保证金。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九、招租方负责在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次日起15日内(承租方需按约定足额支付首期房屋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设施设备5年租金)将标的移交给承租方。 十、****酒店(包含餐饮、住宿等),承租方经营范围应合法合规,在租用前须将经营范围告知招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应遵纪守法。标的招租期间因经营者自身原因违法造成的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十一、房屋改造装修、排水管道整治必须征得招租方同意方可实施,不得改变房屋的结构,不得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承租方对房屋装修、装潢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招租方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标的的结构和装修进行损毁。 十二、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上级部门要求、政府拆迁等不可抗力原因,招租方可终止合同,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三、**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om/News2017?id=204”),除此之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由招租方、承租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十四、标的无房地产权证,承租方在房屋租赁后不得以该事项为由向招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五、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含物业费、装修费、水费、电费等)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十六、本项目房屋租金为含税价格。设施设备租金为不含税价格,承租方须另行向转让方支付设施设备租赁的税金,税金根据交易标的物及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招租方按税务相关规定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承租方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承租方如需招租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纳税资格证明。 十七、严禁转租,如有特殊情况转租须经招租方书面同意。 十八、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十九、标的其他未尽事项详见附件《租赁合同》。 二十、备查资料:资产咨询报告,租赁合同、设施设备清单。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在200万元(含)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2、经营范围包含****酒店管理(含其一);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即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和无“行政处罚信息”),意向承租方需将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打印(查询时间在项目挂牌期间)并加盖公章后提供。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45.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联交所**支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林女士 | 联系电话 | 023-****5665、136****7337 |
附件下载:
房****酒店)2023
设施设备清单